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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保
    • ㄐㄧㄢˋ ㄅㄠˇ
    • 釋義:
    • 健康保險的簡稱,是保險的一種。當受保人發生傷病接受醫療照護,承保機構依保險合約給與傷病補償金及支付全部或部分必要之醫療費用。健保可分為公營及民營兩大類,前者常包含社會責任和福利的成分,如臺灣的「全民健保」;後者則是透過服務來營利。無論是公營或民營,參加健保均可降低發生傷病時的損失和損害。
  1.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 健保 或 全民健保,是 中華民國 一種強制性之 社會保險 [1] 制度。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 [1],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 [2],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 [3] 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 [4] 而制定。 沿革. [編輯] 政策規劃. [編輯] 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以前,中華民國按照職業別分別實施 軍人保險 (軍保)、 公教人員保險 (公保)、 勞工保險 (勞保)、 農民健康保險 (農保),並有 保險業 各自承保的健康保險。

  2.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 健保 或 全民健保,是 中華民國 一種強制性之 社會保險 [1] 制度。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 [1],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 [2],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 [3] 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 [4] 而制定。 沿革. 政策規劃. 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以前,中華民國按照職業別分別實施 軍人保險 (軍保)、 公教人員保險 (公保)、 勞工保險 (勞保)、 農民健康保險 (農保),並有 保險業 各自承保的健康保險。

  3. 2024年5月12日 · 全民健康保險是什麼? 全民健康保險,自民國八十四年正式施行後至今已邁入第二十個年頭,其宗旨亦從最初的「消弭因病而貧」轉為「體現全民健康」,免除人民因病而破產的目標。 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一律免健保費?台灣那些縣市有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

  4. 第一目.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1.無職業之配偶. 2.無職業之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 3.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 服務之 ...

  5. 尤其是有股利收入的存股族、定存大戶,只要單筆收入超過2萬元,便要繳健補充保費。本文告訴你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費率多少?健保補充保費如何計算

  6. 健保服務. 投保與保費. 投保單位成立與異動. 各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各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如下: 一、 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以其服務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雇主或 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 二、 第三類被保險人,以其所屬或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水利會或漁會為 投保單位。 三、 第四類第一目被保險人,以國防部指定之單位為投保單位。 第四類第二目被保險人,以內政部役政署為投保單位。 第四類第三目被保險人,以法務部及國防部指定之單位為投保單位。 四、 第五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以其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 但安置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被保險人,得以該機構為投保單位。

  7. 為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113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急性病房住院30天內或慢性病房住院180天內,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付上限為5萬元,全年自付上限為8萬4千元;超過全年上限的部分,可於次年6月底前申請核退。. 給付完整 就醫便利. 參加全民健保的保險對象,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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