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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
- ㄨㄟˋ ㄗㄠˋ
- 釋義:
- 假造。如:「偽造印信」。《三國演義》第一七回:「焚燒偽造宮室殿宇、一應犯禁之物。」
2024年5月10日 · 偽造:偽造指未經當事人授權,而冒用當事人的名義製造出文書,也就是無中生有。 例如,小美捏造了 1 張阿明贈與土地給自己的契約。 變造:變造則是未經同意而擅自修改文書內容,就是 把 A 變成 B 。 例如,被借款人阿強把借據上的金額偷偷提高 100 萬。 偽造私文書.
2022年6月10日 · 白話來說,偽造是指「憑空生出原本不應存在的東西」(可以想像成無中生有的意思)。 例如:偽造貨幣 [1] 、偽造他人名字的印章 [2] 。 刑法所處罰的偽造行為,主要是偽造貨幣、有價證券和文書 [3] 。 (一)偽造「貨幣或有價證券」 當行為人為了使用偽鈔或假證券而偽造貨幣 [4] 或有價證券 [5] 時,就成立犯罪。 不論偽造出來的內容為何、是否與真正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相同,都不重要,因為法條中並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等文字。 換句話說,只要有「為了使用而偽造貨幣或有價證券」的行為,不需要去討論該偽造行為是否有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的可能,就能成立犯罪。 (二)偽造「文書」 至於偽造文書的犯罪類型比較複雜。 依照行為人有無製作權,可以再分成「有形偽造」和「無形偽造」兩種類型:(見表1)
2022年7月27日 · 1.談到偽造文書,我們要先理解什麼是刑法上的文書。 大致來說,文書必須是感官可見的有體物,而且具有思想內容,同時也要顯現出文書的作者是誰。 因為欠缺形體的事物(如:存在腦中的念頭)很難具體明確地呈現在大家面前,而沒有思想的創作(如:意義不明的塗鴉)則無法辨識到底代表何種意思,至於看不出作者的文件,當然也不會吸引別人在交易上產生信賴,所以如果是這些情形,就不屬於刑法上所保護的文書。 2.限於篇幅,這裡只扼要說明偽造文書中最常見的類型,也就是刑法第 210 條的「偽造私文書」。 所謂「私文書」,主要是相對於公務員職務上所製作的公文書,凡是不屬於公文書,而且又非刑法第 212 條所指的特種文書(如:在職證明書、畢業證書等),那麼就會落入私文書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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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7日 · 1.文書5特性. 在瞭 解偽造文書要件前,首要說明的是文書這個概念在法律實務上有5大條件: 文字性 (以文字或符號表示) 有體性 (寫在有體物上) 意思性 (從文字可以判斷出行為人要表示的意思) 名義性 (知道是誰寫的) 持續性 (文字要存在一段夠長的時間) 2.公文書、特種文書與私文書定義. 私文書: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人製作的文書。 公文書:公務員製作的文書。 特種文書:指證明能力或資格的一般文件,例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學位證書。 3.有偽造、變造行為.
2024年4月3日 · 1. 怎樣算偽造文書罪? 帶你看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 (1) 偽造文書罪是什麼? 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依照文書性質不同,刑法偽造文書罪也分成刑法第210條的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1條的偽造公文書罪、以及刑法第212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以下分別進行介紹。 (2) 偽造文書罪有哪些種類? 刑法關於「偽造文書印文罪」可以細分為三個類型:偽造私文書罪、偽造公文書罪、偽造特種文書罪。 各類型的定義與刑罰如下: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0條): 偽造或變造非公務人員製作的文書,若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更改借款金額或還款日期,可能構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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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處罰偽造文書?
偽造 是指沒有權利製作該文書的人, 私自製作了一份捏造出來的假文書 ;而 變造 則是沒有權利製作或修改該文書的人, 就既有的真實文書進行修改 ,使文書的內容或意旨產生變化。 偽造或變造的文書. 被偽造或變造的文書大致可分為三類: 私文書 : 私人間 表達特定意思的文件。 公文書 :指的是 公務員依職權製作 之文書。 特種文書 :能夠 證明一個人的能力、身份、資格 等特質的文件。 而依據偽造或變造的文書種類不同,刑法上分為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偽造公文書罪(刑法§211)和偽造特種文書罪(刑法§212)三大類。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偽造或變造的行為,將會產生一個對公眾或私人利益有所損害的結果。
2018年11月25日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 。 」大家或多或少都聽過偽造文書,但可能無法直接從字面上判斷什麼叫做文書,其實並不是所有紙本文書都是刑法上所稱的文書,必須符合刑法上文書的特性才算喔,以下將一一說明介紹並舉例。 (見圖1) 圖1 偽造文書的「文書」到底是什麼? 資料來源:黃郁真 / 繪圖:Yen. 一、文書的特性. 刑法上的文書是用文字或符號(如盲人點字)記載特定意思的有體物,能在法律與經濟交易上作為證明,並可得知是誰表達了此意思 [2] 。 將上述分別拆開來討論,學說上認為文書應具備下列五個要件 [3] : (一)文字性. 必須以文字或符號表示意思,如果是以聲音則不算。 (二)有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