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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金控法、證交法、洗錢等罪

      • 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控利用公司資源,設「隱形金控」鑒機公司,藉核貸潤泰集團收受服務費2.25億洗錢到海外,獲悉美方金檢疏失後,未向董事會報告,還提前出清持股避損,涉犯違反金控法、證交法、洗錢等罪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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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11月27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前主秘王起梆兆豐銀前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被控違反金控法之特別背信洗錢等罪分別遭求刑12年10年4年台北地院今依刑法中公務員登載不實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輕判蔡9月徒刑王3月均得易科罰金黃涉內線交易部分獲判無罪。 北院隨後公布判決理由。 合議庭認為,蔡、王為成立「鑒機管理顧」問及「鑒鑑機資產管理」公司,偽造二家公司於2016年2月24日曾召開董事會的不實董事會議事錄、簽到簿等文書,再交給會計師向台北市政府辦理設立二家公司並獲准許,也登載於台北市政府的公司登記簿上,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3. 2020年11月27日 · 台北地院審理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友才等人涉洗錢背信等案歷經4年密集審理今依偽造文書罪輕判蔡友才9月徒刑共犯兆豐銀前主秘王起梆3月均得易科罰金前紐約分行經理黃士銘無罪可上訴起訴指出蔡友才自認續任兆豐金法人代表董事無望為另謀他途2015年3月利用親屬作為人頭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境外公司Nick & Ziv Capital Ltd.(NZ公司),再指示王起梆草擬基金招募計畫,同年10月共同在辦公室向兆豐銀授信客戶潤泰集團、寶佳集團,招攬其在外成立的私募基金(即NZ投資的鑒機資產管理)。

  4. 2022年10月4日 · 2022/10/04 20:3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兆豐銀紐約分行6年前因違反美國反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遭美國裁罰1億8千萬美元約新台幣57億多元及我國金管會裁罰新台幣1千萬元兆豐銀行認為是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過失對2人求償57億6千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兆豐銀行敗訴但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蔡友才須賠償5千萬元還可上訴。 高等法院認為,美國紐約州金融檢查局(DFS)認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有缺失,和當時董事長蔡友才未監督紐約分行的法遵制度有無符合美國當地主管機關的要求,及美國法規制度,導致兆豐銀受巨額裁罰,因此蔡友才須負賠償責任。

  5. 2020年11月27日 · 檢方起訴指出蔡友才因見綠營執政自認受財政部指派擔任兆豐金法人董事的可能性低遂利用兆豐資源2015年3月以人頭成立海外公司NZ指示王起梆草擬基金招募計畫同年10月向客戶尹衍樑林陳海等人招攬基金再由NZ公司僑外資名義成立鑒機其中尹林同意投資鑒機各100億。 2016年2月,蔡利用兆豐銀核貸潤泰集團75億,將其中65.7億以認購特別股方式流入鑒機,蔡友才、王起梆並收受行政服務費2.25億,同年5月至8月將1.8億匯往2人海外之TPP公司,轉匯蔡另5家海外公司洗錢。

  6. 2020年11月27日 ·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控以兆豐資源私人成立鑒機公司獲利2億又被控當兆豐銀紐約分行在美遭裁罰57億餘元時涉嫌出脫持股避險檢方依金控法等罪起訴求刑12年台北地方法院歷時4年審理27日宣判依偽造文書罪將蔡友才判刑9月得易科罰金。 大致法官認為,無法認定蔡友才等人損及兆豐金、兆豐銀利益。 而對這樣的結果,包括檢方也相當訝異。...

  7. 2023年10月19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控於任內接受兆豐銀的貸款客戶台灣海陸運輸集團負責人蘇信吉的招待帶著妻子秘書與時任兆豐銀分行經理陳世明等人搭蘇的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旅遊入住高檔酒店並至高爾夫球場球敘全程費用由蘇信吉買單台北地檢署去年2月依銀行法收受不正利益罪嫌起訴蔡友才陳世明台北地院今審結宣判蔡陳各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各1.9萬元1.5萬元。 可上訴。 銀行法35條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8. 2016年12月2日 · 喧騰一時的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57億的案件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利用兆豐資源替自己招攬私募基金成立顧問公司為了順利離職還刻意隱瞞兆豐銀被重罰的消息甚至趁機出脫300多張兆豐金股票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對蔡友才提起公訴求刑12年。 收押看守所將近2個月,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檢方查出,他在掌管兆豐金控期間,犯下三大罪行,違反證交法和洗錢防制法,2號被提起公訴,求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