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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警政署(簡稱警政署)為中華民國於境內有關警察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屬於內政部,負責全國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等各項業務之管轄,下轄各種警察組織,並指揮監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2. 內政部警政署 (簡稱 警政署 )為 中華民國 於境內有關 警察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 內政部 ,負責全國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等各項業務之管轄,下轄各種警察組織,並指揮監督各 直轄市 、 縣 、 市 政府 警察局 。 沿革. 近代中國 警察始於 清 光緒 二十七年(1901年)裁汰 綠營 ,改練「巡警營」。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9月,正式創設「 巡警部 」;1906年,改巡警部為「民政部警政司」,主管全國警察事宜。 光緒三十三年,又於各省增設「巡警道」,負責各省的警政 [3] 。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民政部警政司改制為「 內務部警政司 」統一管轄全國警察事務。 1927年, 國民政府 定都 南京市 ,內務部改組為 內政部 ,仍然設立「 內政部警政司 」。

  3. 警政服務APP也能撥打110報案,歡迎踴躍下載使用」 本署全球資訊網與臉書NPA署長室為警政署官方社群,近來民眾反映有網站使用與本署警徽相似圖式,為免民眾識別混淆,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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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 通緝專區. 重要緊急查緝專案. 詐欺車手專區. 失物查尋專刊. 檢舉外逃通緝犯及跨國犯罪.

  6. 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為響應「捐血一袋救人一命公益活動,於96年起持續鼓勵役男捐血做公益,至112年共號召146,165位役男們一同挽袖響應,捐血共3,953萬cc。

  7. 內政部是中華民國有關內政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其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涵括人口、戶政、地政、地制、役政、社會治安(警察)、移民(入出國)、宗教、殯葬、禮俗祭儀、人民團體管理、災害防救(含消防)、國家公園管理、國土規劃等,並且是行政院組織 [1]

  8. 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用以表現其警察行為之行政機關。. 依「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規定,內政部設警政署,掌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 依「警察法」第8條規定,直轄市政府設市警察局,縣 (市)政府設縣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