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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進用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於年度中轉任為注意事項所定適用或比照適用之對象,且於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由原幼兒園或學校按其以契約進用身分實際任職月數占全年度月數之比率,以契約進用人員身分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為計算基準,於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70038&fl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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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年終工作獎金年資計算向以上開注意事項所定適用及比照適用對象之任職年資為採計範疇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於上開辦法自行規範比照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仍非上開注意事項所列適用或比照適用對象爰本案所詢年度中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在職年資不得併計。 …」爰請依前開函釋辦理下載PDF及附件. 有關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同一年度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疑義. PDF. 回列表.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 可供查詢各種教保資訊、最新消息、影音專區宣導短片等.

  3. .......................................................... 1. Q5: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 Q6:待遇以鐘點費方式支給之短期代課教師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 Q7:公立大專校院之工讀生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3. Q8:按件按時計酬者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3. Q9:地方民意代表與其聘用之公費助理及村里長得否依年終工作獎金發. 給注意事項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3.

  4. 再依本辦法第14條第3項規定契約進用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以下簡稱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末依本辦法第22條規定直轄市 ()主管機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補充規定。 六、有關貴局函詢旨案相關疑義,說明如下: (一)有關專案考核是否規範考核等第、分數等疑義,專案考核係指契約進用人員如有特殊情形應辦理之考核類型,同一學年度同時進行年終考核與專案考核,尚無疑義,惟本辦法並無就專案考核規範各等第、分數考核事項,地方政府如有需求,得依本辦法第22條訂定補充規定辦理。

    • 本辦法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五. 條、第二十條第二項與第二十二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 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本辦法所稱契約進用人員,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 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以下. 簡稱附幼)依下列規定進用之人員: 一、於本條例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以現職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身分任園 長。 二、於幼照法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社會.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聯合公開甄選作業。 但幼 兒園或學校未有開缺或第一學期以聯合公開甄選方式作業,並有備取名單. 足供當學年使用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其契約進用人. 員之公開甄選作業,得擬具甄選簡章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 ,由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依第五條至第七條、第.
    • 契約進用人員依相關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期間,或因遷調作業或甄選作業. 尚未完成期間,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執行其原. 有職務;其契約期間應至契約進用人員回任或到任為止。 前項因遷調作業或甄選作業尚未完成期間所進用之定期勞動契約人員,契. 約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一項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其期間未滿三個月者,由幼兒園或學校.
  5.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並於一百零三年四月八日修正發布有關契約進用人員如於年度中轉任為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之適用對象或比照適用對象(如正式教師代理教師等),其當年度工作年資得否併計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未有明確規範,為維護是類人員之權益,爰修正本辦法第十三條,增訂契約進用人員如於年度中轉任為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之適用對象或比照適用對象,且於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得併計年資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之規定。 另為符合公平性及一致性原則,並明定上開增訂規定適用於本辦法施行後進用之契約進用人員。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十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6. 代理教師屬前開注意事項第12點規定比照核發年終工作獎金之人員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向未列入前開注意事項之適用範疇係由貴部 (教育部)自行規範比照前開注意事項發給年終工作獎金爰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同一年度轉任為代理教師如同年12月仍在職者其教保員年資尚不得依前開注意事項併計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三、另依教育部101年11月1日臺國 (三)字第1010170201號函釋,代理教師聘約期滿後依該進用辦法轉任契約進用教保員,倘同年12月仍在職者,代理教師任職期間得合併計算年終獎金,並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上版日期: 105-09-11. 回上一頁. 回首頁.

  7.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依據本局110年4月14日新北教幼字第1100671850號函教育部110年4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9126號函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第3項辦理本辦法業經教育部110年1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66681B號令修正發布修正本辦法第15條第3項規定:「第1項第1款平時考核及第2款年終考核之細目由各直轄市主管機關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先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