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核能安全委員會 (簡稱為 核安會 ),為 中華民國 核能 業務主管機關,前身為1955年5月31日所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023年9月27日改制,設有附屬機關 輻射 偵測中心,主要負責 核能發電廠 、 核子 設施及 輻射 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 歷史 [ 編輯] 1954年 聯合國大會 第九屆常會審議 美國 提出「國際合作發展原子能和平用途」後,12月 外交部 建議 行政院 設立原子能研究機構,並參加 國際原子能會議 。 1955年5月31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成立,但相關業務由 教育部 科學教育委員會辦理,主任委員由教育部部長兼任。 1955年8月第一屆國際原子能和平用途會議召開後,原能會修正組織規程,主任委員由 行政院院長 聘任,置常務委員5至7人、專任臨時人員4人。

  3. 核能安全委員會為我國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負責國內核能電廠、核子設施及輻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 除嚴格執行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及環境偵測,妥善規劃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以確保核能應用安全外,亦積極推動原子能科技在民生應用的研究發展,以 ...

  4. 一百一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重新整合我國核能及輻射安全管制機關的運作型態,原能會改制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 (簡稱核安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併入為核安會內部單位,核能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 ...

  5. 2023年11月22日 · 隸屬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核能研究所(核研所),今年9月27日起改制為我國第十一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國原院),並於今(11月21日)舉行揭牌典禮。

  6.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7)日出席「核能安全委員會布達暨揭牌典禮」時表示,行政院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今日正式成立後,將秉持超然、獨立與合議制精神,承擔國內核能安全、輻射防護、放射性廢棄物管制及國際核能等工作;同時

  7. 2023年5月30日 · 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將原屬二級單位、隸屬於行政院的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安會。 為確保我國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經參酌國際經驗,行政院設立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之核能安全委員會,並 ...

  8. 2023年5月29日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原子能委員會改制成核能安全委員會,從二級機關降為三級機關,外界擔憂核安會管不動台電、監督不對等情況,以及核廢料處置與核電廠安全管制等議題。 學者提出3點質疑,包含公信力、核廢料、跨部會分工,認為核安會應說清楚關鍵處理重點;環團表示,不管是否降級都該好好處理核廢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