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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4月11日 · 為了讓在職者放心行使國民法官職務,國民法官法第39條明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 ...

  3. 2022年5月3日 ·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受通知到庭的候選國民法官,都能依照到庭的情形向法院請領日費、交通費等費用,按司法院公布的資訊,原則上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每日可領 3,000 元、受通知到庭的候選國民法官每日可領 1,500 元。

    • 什麼是「國民法官」制度?
    • 「國民法官」是怎麼選出來的?要做些什麼?
    • 請注意!選為「國民法官」之勞工,參與期間雇主應給公假
    • 擔任「國民法官」期間,有薪水領嗎?
    • 我可以工作為由拒絕出席擔任「國民法官」嗎?

    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民國112年(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從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國民中,透過隨機抽選並經選任程序,抽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1至4位的「備位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與3位法官一起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審理「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或最輕本刑十年以上重罪,一同決定被告是否構成犯罪,以及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 《國民法官法》第3條指出: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由法官三人及國民法官六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並以庭長充審判長;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以法官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根據《國民法官法》第3-2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本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之權利及義務。 實務上,當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選一定數量之候選國民法官(例如50名),並會通知選任期日到庭(表明不具資格或有正當理由拒絕參與者,可不到庭),全程參與選任程序。 若後續符合資格並被抽選到為國民法官(或被位國民法官),即須接續全程出席「審判程序」及「評議程序」。而相關日期會記載於「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

    《國民法官法》第39條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為由,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

    根據《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的說明,民眾被選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期間,只要到庭執行職務,每日將給予新臺幣3000元,如執行職務時間未滿1小時,支給日費2000元。 此外,如果法院開庭或評議超過午後6點,,會支給「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超時日費,其數額以每小時新臺幣500元計算,不足一小時均以一小時計算。如果一路延續至翌日者,也將比照辦理。 如果是「候選國民法官到庭者」,則是支付日費1500元,選任程序超過晚上6點另支給每小時300元,與日費合計以2500元為上限。 日費的發給方式會是當日以現金方式,或徵得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同意後,以電子支付等匯入指定帳戶之方式發給之。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事後以補發現金、匯寄或其他適當方式發給: 1. 當日不及發給。 2...

    原則上不得單純以工作為理由拒絕出席。 根據《國民法官法》第3條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本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之權利及義務。」因此一旦接獲法院通知,就必須遵守時間到庭,因此雇主應當協助員工安排相關工作調整與措施。 若真的有重大事由,致使出席到庭審判有困難時,則需向法院完整並清楚說明原因,法院才能及時處理。

  4. 2021年8月4日 · 司法院3日公布「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其中候選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日1500元,超過晚間6點另支給每小時300元的超時日費,合計每日上限2500元。

  5. 2023年1月3日 · 國民法官有薪水嗎?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原則上每日可領3000元超過下午6時,會另支領每小時500元。

    • 國民法官薪水1
    • 國民法官薪水2
    • 國民法官薪水3
    • 國民法官薪水4
    • 國民法官薪水5
  6. 2024年4月25日 · 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於2021年實施,旨在讓民眾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讓一般民眾與職業法官一起擔任法官,共同討論並裁決案件,以增進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但相信大家對國民法官還是不太熟悉,就讓律師用一篇文章完全解決所有你對國民法官的疑問。

  7. 2024年6月22日 · 司法院3日公布「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其中候選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日1500元,超過晚間6點另支給每小時300元的超時日費,合計每日上限2500元;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日為3000元,開庭未滿1小時為2000元,超過晚間6時則另支給每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