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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勞動部109年7月7日修正發布的「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規定,雇主經勞動部廢止所聘僱移工的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所聘僱移工的聘僱許可後,應於收到廢止或不予核發聘僱許可函後,依勞動部所規定的期限內,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移工的轉換雇主登記,至於移工的轉換雇主期間則為自辦理登記的隔日起起算60日。 另移工如果有符合可以延長轉換期限的事由,得在公告轉換期限屆滿前14日內向勞動部申請延長轉換雇主期間,次數則以1次為限。 雇主應依限為移工辦理轉換登 ...
      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7F220D7E656BE749&sms=E9F640ECE968A7E1&s=AD0AFE1882B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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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07年12月11日 ·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未來原雇主外勞及新雇主三方合意後外勞即可轉換雇主大幅縮短外勞轉換新雇主的等待期也讓需要補充人力的雇主能即時獲得支援這項措施預計最快明年開始實施。. 勞委會表示為保障外勞在臺工作權益降低外國人 ...

  3. 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聘僱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所公告之項目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但有正當理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應備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由資訊網路查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直轄市政府或國營事業已開具證明文件者得免附。 前項免附之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原雇主之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聘僱許可,其所聘僱之外國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事之一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

  4. 2022年12月1日 · 新雇主應於外國人聘僱期滿前與外國人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文件並於簽署日起3日內由新雇主備妥文件向各縣市政府辦理接續聘僱通報步驟5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函1選擇合意轉換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外國人接續日翌日起15日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6263三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許可】。 上述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2、選擇到期轉換: 新雇主應於「與外國人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文件日(簽署日)」翌日起15日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63(期滿轉換)】上述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特別提醒】

  5. 新雇主應於外國人聘僱期滿前與外國人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文件並於簽署日起3日內由新雇主備妥文件向各縣市政府辦理接續聘僱通報步驟5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函1選擇合意轉換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外國人接續日翌日起15日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6263三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許可】。 上述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2、選擇到期轉換: 新雇主應於「與外國人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文件日(簽署日)」翌日起15日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63(期滿轉換)】上述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特別提醒】

  6. 勞動部說明就業服務法修正後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的2至4個月內確認外籍勞工是否同意仍由雇主繼續聘僱如果外籍勞工同意續聘雇主應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期滿續聘如果外籍勞工不願意續聘欲返國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的14日內為外籍勞工辦理出國手續如果外籍勞工想轉換至新雇主處工作原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2至4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期滿轉換勞動部將依外籍勞工意願於轉換雇主的資訊系統 (網址: http://labchg.evta.gov.tw/fl_map/internet/index.jsp )登錄相關資訊,以便新雇主聯繫接洽媒合事宜。 根據統計,截至106年2月底止,雇主申請期滿續聘案件有2萬6,900件,已核准續聘有2萬1,381件,其中家庭類有1萬67件、事業類有1萬1,3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