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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2. 2020年8月4日 · 內政部營建署今年度擴大辦理「住宅補貼」,即日起至31日止辦理申請,補貼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大類,為鼓勵民眾踴躍申請,甚至加碼舉辦「超商禮券大放送」..

  3. 2024年3月4日 · 2024年300億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 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 所得限制: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租屋處所在地之最低生活費3倍。

    • 家庭成員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該如何申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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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成員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該如何申請?5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為了協助無自有住宅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政府提供「租金補貼」;申請人須先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後,有租賃住宅事實且租賃住宅符合規定者,依地區、家庭成員人數及社會經濟弱勢條件按月核撥不同金額之租金補貼(詳附件一,各直轄市 ...

  6. 申請本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已成年。 未成年已結婚。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二)家庭成員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指下列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審認者: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7. 4.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

  8. 2023年6月8日 · 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租屋地政府公布之最低生活費3倍。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怎麼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