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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6月27日 · 新制實價登錄即將在7月1日上路,此次修法3大重點包括「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及「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

  2. 2020年10月21日 · 一、實價登錄不可申報不實. 買賣房屋實價登錄,應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辦理申報,如果買賣雙方在買賣契約書以外,另行簽訂 協議書 或其他足以影響買賣價格的約定(例如 折讓書 ),而使實際買賣價格比原來買賣契約書上記載的價格還要低,卻仍以 ...

  3. 2020年7月1日 · 實價登錄新制在7月1正式上路,「資訊不實」、「價格不實」、「延遲申報」都將會被罰錢,特別是在過去,時常有買家為增加貸款,將交易價格灌水,新制上路後,申報價格不實,除罰3~15萬元,如果是涉及偽造文書..

  4. 2021年11月8日 · 依新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如有實價登錄申報價格不實情形,可按交易戶數每戶最高處罰15萬元;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並可加重處罰至100萬元。另申報人亦將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移送檢調偵辦,呼籲業者及民眾務必依法按實申報。

  5. 建物移轉面積係由申報人依已登記資料登錄填載,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或建物有增(修)建等情形,登錄面積將較實際使用面積小,所計算之交易單價可能有部分偏高情形。

  6. 2020年6月19日 · 109年7月1日實價登錄新制正式上路,此次新制修法的3大重點,包括「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及「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 為了讓市民朋友快速掌握新制重點,本局一次打包6個關鍵問題,深入淺出 ...

  7. 內政部強調,依新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如有實價登錄申報價格不實情形,可按交易戶數每戶最高處罰15萬元;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並可加重處罰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