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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房價≤ 2400 :以實際房價補助,旅館不得向居家隔離者 收費。 2. 房價>2400 元:每房每天最高補助2400元,差額房價向旅客收費。 3. 有同住者,每房增加一人每天增加補助900元,同房被照顧者為四歲以下者,每房增加一人每天增加補助300元。 Q5: 申請居隔者補助天數要如何計算? A5:以居家隔離者之居家隔離通知書所載應隔離天數為上限。 Q6:本補助之受理申請期間? A6: 至補助截止日起2 個月內(111 年10 月31 日)。 Q7:由誰提出申請?可以分批次申請嗎? A7:統一由旅館自行送件申請,並可分批次送件申請。 Q8:申請時, 需要準備哪些申請文件?

  2. A5 :檢疫處所須維持一人一戶或入住防疫旅館,以在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 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惟民眾家裡若符一人一戶規定, 可只訂3天防疫旅館,後4天返家自主防疫。 Q6:採檢措施為何?旅客如何取得快篩試劑? A6 :旅客應持有表定航班時間前2 日內PCR陰性報告,入境時於機場或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 檢測。 另外入境時工作人員會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外出時使用。 Q7:旅客如何前往檢疫處所? A7 :搭乘防疫車隊或由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Q8:自主防疫期間可以上班嗎?

  3. 由於檢疫者每日可申請防疫補償1,000元入住防疫旅館可折抵1,000元臺北市居家檢疫者入住防疫旅館又可再申請補助500元每日總補助金額已達2,500元對於入住旅客不無小補臺北市觀光傳播局局長劉奕霆表示將優先招募整棟有獨立出入口願意公開名字之防疫旅館共同將危害阻絕於社區之外並感謝臺北市數家旅館集團數十家中小型旅館願意加入防疫旅館體系共同為社會盡份心力。 後續將持續與衛生單位、醫護體系、旅館業界等共同組成抗疫陣線,以最嚴謹方式運作防疫旅館,提供居家檢疫者舒適的居住空間,並有效管控防止疫情蔓延,與中央政府攜手併肩、共同架構堅實完整之防疫體系。 相關圖片. 滿意度調查 此頁資訊有幫助嗎? 1顆星 2顆星 3顆星 4顆星 5顆星. 點閱數:0.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2年2月18日 · 檢疫期間入住臺北市防疫旅館將依2月28日前入住天數每日補助500元最高發放7,000元請符合條件的民眾記得在檢疫結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別讓權益受損觀傳局針對設籍北市的居家檢疫者自費入住北市防疫旅館或居家檢疫者的同住親友入住北市旅館提供防疫住宿補助補助依符合條件之入住天數按日補助500元最高發放7,000元1人並以申請1次為限自109年4月6日至111年1月31日補助核准件數計3萬3,713件核准金額2億3,309萬5,949元。 針對2月28日後將停止辦理的防疫旅館住宿補助,民眾可能面臨的相關申請態樣舉例如下:

  6. 2020年4月6日 · 為鼓勵設籍臺北市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落實防疫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針對居家檢疫者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檢疫所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的同住親友入住本市合法旅宿提供補助並從今6日起開放線上申請只要居家隔離檢疫者等依通知書規定日期住好住滿最高補助臺幣7,000元隨武漢肺炎疫情日益嚴峻因應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增多觀傳局提供補助方案只要檢附居家隔離或檢疫者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居家隔離或檢...

  7. 2022年2月25日 ·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1586. 隨國內疫苗覆蓋率提升及本土疫情趨緩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原預計辦理臺北市防疫住宿補助至111年2月28日因配合中央入境檢疫政策調整規劃為持續鼓勵設籍臺北市的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落實防疫並自費入住臺北市防疫旅館觀傳局25日宣布補助再延長111年2月28日後符合資格者亦可提出申請辦理截止時間將配合入境檢疫政策進行滾動式調整。 觀傳局25日配合中央111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檢疫政策調整,返台民眾居家檢疫天數由14天縮短為10天,以1人1戶為原則,如未符合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館。 為提高防疫效果、鼓勵民眾入住防疫旅館,觀傳局將持續提供補助,依符合條件之入住天數,按日補助500元,最高發放10天共5,000元,每人在疫情期間以申請一次為限。

  8. 2022年1月3日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以下簡稱本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鼓勵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合法旅館收住居家隔離者,並提供居家隔離者安心入住場所,以降低社區感染風險,維護本市居民健康,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補助對象,指依法設立於本市之觀光旅館或旅館,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局核定為專門收住居家隔離者之防疫旅館(以下簡稱本專案旅館)。 (二)經本局核定為防疫旅館,且有收住居家檢疫者轉為居家隔離者之個案(以下簡稱居檢轉居隔防疫旅館)。 三、本要點補助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一百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補助期間得視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政策,由本局彈性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