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名 : 文 游 , 下 稱 文 游 ) 、 NGO VAN TOAN ( 中 文 名 : 吳 文 全,下稱吳文全,涉犯傷 害 、 在 公 共 場 所 聚 集 三 人 以 上 下 手 實 施 強 暴 等 罪 嫌 部 分 , 另 經 本 院 以 113 年 度 訴 字 第 40 號 審

  2. 本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108年度訴字第503號被告林梓安、游象敬、葉碧蓮、蔡財源、許義明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審理結果,於民國110年6月24日下午4時宣判,茲簡述判決內容重點如下:. 一、林梓安部分:. (一)、林梓安共同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 ...

  3. 本院認定被告朱 彤犯參與犯罪組織、共同加重詐欺及一般洗錢罪,從一重處斷宣告各罪刑罰後,定應執行刑6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40萬元(宣告易服勞役標準),犯罪所得幣安帳戶內USDT 47,001單位(46,999+1+1)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 ...

  4. 理 由 壹、證據能力: 一 、 本 件 被 告 丙 所 犯 均 係 死 刑 、 無 期 徒 刑 或 最 輕 本 刑 為 3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以 外 之 罪 , 亦 非 屬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管 轄 第 一 審 之 案 件 , 其 於 準 備 程 序 中 就 被 訴 事 實 為 有 罪 之 述 , 經 本 院 告 知 簡 式 審 判 程 序 之 旨 , 並 聽 取 當 事 人 意 見 後 , 經 本 院 合 議 庭 依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73 條 之 1 第 1 項 規 定 裁 定 由 受 命 法 官 獨 任 進 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5. 李 青 龍 、 李 俊 銘 、 許 家 慶 、 程 文 志 、 李 志 聰 、 張 錦 城 、 志 翔 、 李 妙 蓮 等 18 人 , 並 搜 索 扣 得 附 表 二 所 示 之 物 ; 復 於 109 午 4 時 10 分 , 在 桃 園 市 區 街 000 巷 0 弄 00 號 拘 提 林 鼎

  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禮110年度訴字第67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釋道理、鵬鈞、劉智銓、聯禎、惠萍. 、謝尚達、謝尚明、黃國華之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 ...

  7. 芝 誼 、 黃 玉 雪 、 潘 紹 宇 、 黃 家 愷 、 張 晉 瑋 、 冠 杰 、 證 人 即 被 害 人 思 敏 、 證 人 簡 慈 萱 於 警 詢 證 述 在 案 , 復 經 告 訴 人 黃 玉 雪 、 冠 杰 、 李 夏 壕 於 本 院 審 理 時 具 結 作 證 可 憑 , 且 有 被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