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第 1-1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自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之日起,本法所列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 ...

    • 沿革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

    • 條號查詢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 隱私權保護宣告

      隱私權保護宣告. 非常歡迎您光臨「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

  3.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隱私權 在臺灣憲法上的根據為: “ 中華民國憲法 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大法官解釋及憲法裁判 [ 編輯]

  4.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 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 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 障 (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 。 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 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 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 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 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 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 權之保障。

  5. 隱私權保護宣告. 非常歡迎您光臨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的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閱下列內容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蒐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 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方式. (一)當您洽辦本網站業務或參與本網站活動時,我們將視業務或活動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且原則上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本件因立法委員賴清德等八十五人,認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之戶籍法第八條違反憲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爰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聲請解釋憲法,同時聲請本院於本案作成解釋前,宣告暫時停止戶籍法第八條之適用。
    • 本院就聲請人聲請暫時處分部分,已於九十四年六月十日作成釋字第五九九號解釋,暫停戶籍法第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適用,並駁回聲請人就戶籍法第八條第一項為暫時處分之聲請。
    • 本件聲請人主張略稱:一、本件聲請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應予受理。二、戶籍法第八條第二項強制十四歲以上國民於請領身分證時按捺指紋,因侵犯人性尊嚴、人身自由、隱私權、人格權及資訊自主權等基本權利,並違反比例原則、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而違憲:(一)指紋資料構成抽象人格一部分,為人格權之保障範圍,且基於指紋資料可資辨識個人身分等屬性,其公開與提供使用為個人有權決定事項,應受憲法上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權之保障。
    • 關係機關行政院略稱:一、本件聲請無關立法院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不合聲請要件,應不受理。戶籍法於八十六年即通過施行,其執行為行政機關之職權,與立法委員之職權無關,亦非立法委員適用之法律,其聲請不合法。
  6. 大法官解釋及憲法裁判. 中華民國81年(西元1992年)之 釋字第293號解釋 涉及 臺北市議會 基於監督之需要,得否要求公營之 臺北市 銀行提供放款、催收款及 呆帳 之資料大法官明確肯定放款資料涉及人民之 隱私權 ,但未明確說明其依據、內涵與範圍,結論上大法官認為只要符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放款顯有不當,程序上經過議會決議、 銀行 不透露個別戶姓名、以及議會不公開有關資料三個條件下,銀行可以提供客戶資料,藉以兼顧人民隱私權及議會對公營銀行之監督。

  7. 2018年4月13日 · 社會. 【圖表隱私是什麼? 關於它的意義型態與相關法律. 圖發事件. TNL圖發事件團隊,以圖表跟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世界。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隱私是大眾常常討論的議題。 不過,隱私到底包含哪些層面? 讓我們從這次臉書執行長出席聽證會的情形瞭解隱私的型態與可能限制。 文:If Lin|圖:游承穎. 台灣時間4月11日凌晨,Facebook創辦人暨執行長馬克祖克伯(Mark Zuckerberg),因為近日劍橋分析公司不當使用臉書用戶的個資事件,出席美國參議院的聽證會。 Tags: 隱私是大眾常常討論的議題。 不過,隱私到底包含哪些層面? 讓我們從這次臉書執行長出席聽證會的情形,瞭解隱私的型態與可能限制。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