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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 中選會訂定110年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公民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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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1日 · 勞動基準法 105 年 12 月 6 日版本(一例一休版本) 第 37 條第一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修法理由明確指出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係指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 。 中央主管機關曾針對投票日放假發布三次函釋: 1. 內政部民國 74 年 11 月 08 日(74)台內勞字第 357091 號函.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7 年 02 月 25 日勞動 2字第 0970130105 號令. 3.
若當天排班為「休息日」,員工又同意加班,除了當天薪水照給外,還要依照《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加班費規定計算加班費(計算方式:前2小時=時薪x1.34、後6小時=時薪x1.67),如果違反加班費發給規定,可處2-100萬元罰鍰。
2021年11月30日 · 中選會訂定110年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公民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不過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行使投票權則不另外給假。 文/《 104職場力 》小編 整理. 本文導覽. 公投日為勞基法指定假日,勞工應休假一日、工資照領. 特別留意: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實施對調. 如企業需要勞工於投票日出勤,應獲勞工同意並加給出勤工資. 《104職場力》提醒您:公投日出勤重點. 【票選】還有哪些HR資訊,是您感興趣的呢? (可複選) 公投日為勞基法指定假日,勞工應休假一日、工資照領.
2021年12月5日 · (資料照)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12月18日公投在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據勞動部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的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公民投票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公民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業者應予放假一日且工資照給,又「一日」是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出勤工作的時間,應加倍發給工資,且應不妨礙投票。 但該日若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加班費,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2021年11月30日 ·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勞動部今天說,12月18日公投日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雇主要求出勤,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違法雇主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中央選舉委員會定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因此,公民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 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勞工本得於當天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勞動部解釋,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當日零時至次日零時的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2021年11月30日 · 由於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定於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當天出勤的勞工,該怎麼計算工資跟休假呢? 勞動部表示,為了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所以,公投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
2021年8月30日 · ANS:內政部「所定」之應放假日規範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5條規定,共計有12日,依序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國慶日、和平紀念日、春節(初一至初三)、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兒童節及勞動節。 勞動部「指定」之應放假日係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 又所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係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條(103年5月28日修訂)羅列之中央公職人員,即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及地方公職人員,意即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