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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 第二步: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1.繼承人身分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如戶口名簿等) 4.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 ...

  2.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或未滿60但無謀 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 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3. 更新日期:113-03-28. 欲移轉財產予子女時,究竟於生前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移轉,或於死亡後再「繼承」,何者有利?. 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將財產移轉予親屬,會涉及之相關稅目,除贈與稅外,有土地增值稅、房屋契稅、有價證券之證券 ...

  4.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申報無謀生能力的扶養親屬,應符合下面條件之一:. 1.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2.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 ...

  5. 1.申報土地增值稅. 2.申報契稅. 3.申報贈與稅. 4.申請印鑑證明. 5.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第一步: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 (、副本各1份,請完納印花稅) 4.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 (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5.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6.土地移轉,如有欠繳地價稅及工程受益費,應於完納後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 ※貼心提醒: 1.依土地稅法第51條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 2.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6條規定,受益範圍內之土地移轉,除因繼承者,應由買受人出具承諾書,願依規定繳納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或先將工程受益費全部繳清,始得辦理移轉登記。

  6. 一、 贈與土地有2種稅賦: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20%、30%、40%)。 二、 贈與房屋有2種稅賦:贈與稅、契稅 (稅率6%)。 三、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房屋不課土地增值稅、契稅;贈與時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7. 4203 那些財產的移轉行為視為贈與,應申報課徵贈與稅?. 更新日期:107-03-06.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贈與」,就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別人,而別人也同意接受。. 但是財產的移轉有下列情形其中一項時,雖然沒有贈與之名,而有贈與之實,依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