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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1/11/10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www.water.gov.tw/ch/Subject/Detail/3709?nodeId=4889
  1. 其他人也問了

  2. 違章用水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付水費追償金復水費中止或停水逾二年未復用者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 復水現場如表位不全或給水管線老舊,以致無法供水時,用戶須依現場實際狀況,自行負擔相關費用後復水。

  3. 2021年11月10日 · 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復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復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費用. 申請停用或停水處分已超過2年而註銷水籍者如需重新用水依新設方式辦理。 點閱:27162. 更新時間:2021-11-10 17:02. 回上一頁.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

  4. 常見問答. 申請復水之手續及應繳付那些費用? 發布日期: 2021/11/10.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復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費用. 申請停用或停水處分已超過2年而註銷水籍者,如需重新用水,依新設方式辦理。 點閱:27316. 更新時間:2021-11-10 17:02. 回上一頁.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

  5. 申請人須繳清欠費復水費臨時計費及各項費用中止或欠費停水逾2年未復用者用戶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復水時如現場表位不全鎖門積物或給水管線老舊阻塞用戶設備損壞......等致無法供水請用戶自行改善或向本處 ...

  6. 1.限以用戶無舊欠水費且停用期間未超過二年可線上或電話申請恢復用水復用應繳之復水費及未足期水費併第一期水費計收2.欠費停處用戶申請復用時應繳納停水處分期間二分之一之基本費及停復水費及舊欠水費若超過二年則以新裝案件處理 ...

  7. (1)申請人須繳清欠費復水費臨時計費及各項費用中止或欠費停水逾2年未復用者用戶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 (2)復水時如因現場狀況給水管線或用水設備等屬用戶之因素致本處無法供水請用戶自行改善或向本處申請外線改接並繳付相關費用後再行復水。 (3)建築物拆除重建者應重新申請接水。 (4)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郵寄、傳真及電話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 ※處理期限:一般申請方式1天,網路申請方式2天。 滿意度調查 此頁資訊有幫助嗎? 1顆星 2顆星 3顆星 4顆星 5顆星. 點閱數:0. 資料更新:110-10-18 16:44. 資料檢視:113-04-30 09:08. 資料維護: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業務科. 發布日期:99-12-31.

  8. 1.申請人須繳清欠費復水費臨時計費及各項費用中止或欠費停水逾2年未復用者用戶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2.復水時如現場表位不全鎖門積物或給水管線老舊阻塞用戶設備損壞等致無法供水請用戶自行改善或向本處申請外線改接等並繳付相關費用後再行復水。 3.建築物拆除重建者,應重新申請接水。 4.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郵寄、傳真及電話申辦屬預約 (填報)申請。 臺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