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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Q&A-學員常見問題

  2. 第二節 智能障礙成因. 智能障礙的發生率大約是總人口數的2-3%,在我國,及至2006年6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智能障礙者總數有85,070人,相較於2005年的84,294人與2004年的81,593人,似乎有年年增高的趨勢。. 在幼兒時期,臨床上基於三個理由智能障礙常常未能診斷出來,〈1 ...

  3. 住於北區各縣市之精障人口:接受傳統職評個案,以及未曾接受職 評之個案,由相關人員摘錄安置狀況、服務至安置的等待時間、就業 媒合次數等。

  4. 本研究透過廣泛的資料收集,初步了解台灣肌肉萎縮症患者的就業現況以探索肌肉萎縮症患者在就業上的職業障礙,同時進而了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的相關資源是否能有效的強化其工作適應,以及專業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所運用的支持策略能否提升其工作適應能力或者解決其面對的就業困境。 是故,本中心透過此次研究,得以回應下列主要的研究問題: (一)肌肉萎縮症患者在現今勞動就業市場中存在著哪些就業困境? 在職場參與的過程中衍生的具體問題及需求為何? (三)職業重建專業人員於協. 肌肉萎縮症患者就業與職涯發展的支持策略為何? (四)肌肉萎縮症患者 .

  5. 總編號 項次 縣市別 許可證字 號 機構名稱 機構地址 機構電話 負責人姓名 機構性質 首次發給執 照日期 許可證有效期限 經營業務 項目 資本額 從業人員 人數 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6. 者及本計畫生效前獲獎者,不在此限。 (二)檢附文件: 1、參選人推薦表及簡歷表(如附表一及附表二,一律以A4 格 式,打字載明參選人之優良或敬業事蹟或特殊貢獻)。 2、參選人之事蹟佐證資料(應含個案服務紀錄)或照片(請黏 貼於A4 紙張)。

  7. - 1 -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計畫背景與目的 壹、調查背景 所謂的『身心障礙者』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條規定:「本法 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 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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