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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0年10月28日 · 一、廣告的範圍. 二、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 三、可否主張不知情而免責? 現今社會中,由於「養生」概念蔚為流行,許多人販賣食品時會標榜食品對身體的益處,藉此增加消費者購買意願,但在標示食品效能時,也要注意所使用之文字有無觸法疑慮,否則可能商品還沒賣出去,就先遭主管機關處以罰鍰,得不償失。 上網賣紅糟 廣告功效遭罰.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10.01.20. 樹林市一名25歲大學生為協助家計,在網路販賣母親自製的紅糟,尚未交易成功,卻因文字敘述涉抄寫紅麴菌功效的醫學報導,被北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4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刊登食品廣告前,要特別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2. 2022年3月23日 · 這個侵權案件能否被發現?),是否應該採取申請專利的策略?沒有智權的專業是無法達到持續檢查、改善 的效果。 先進光作為市場新進的競爭者,明知其他競爭者都睜大眼睛在檢視,基於快速追趕競爭對手而決定聘用其離職員工,本身即是一 ...

  3.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IS-Law),是由一群對於科技新興領域有狂熱的法律人於 2000 年 11 月成立,主事務所設於臺北市大安區,並於臺中開設分所。本所命名為「益思」的目的,是希望同仁們在執業的過程中的學思能力日益精進,英文名稱 InfoShare 則是本所成立之初衷,即希望將我們對於新興法律領域的 ...

  4. 2018年5月22日 · 一、利用行為妨礙權利人以著作收取報酬的機會: 二、利用行為依據市場實況已有明確的參考行情: 三、藉由他人著作創造增值甚至因而獲得具體利益: 認真評估利用結果提高判斷正確性. 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制中最奇妙的一個設計。 制度本意,是為了在保護私權之餘,還能「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這是著作權法第一條所說的立法目的)。 但其結果,卻是誘發了更多利用人與權利人之間的衝突。 究其原因,大抵是因為法律規定極度抽象,而著作的利用人與權利人的思考各有本位,以至於對利用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有了南轅北轍的解讀。 合理使用判斷基準的高度抽象性. 在著作權法中,最能表現出合理使用規範抽象性的條文,莫過於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所規定的四項判斷基準了。

  5. 2021年3月24日 · 這本書以他累積多年的研究與實務經驗為基礎,就智慧財產對文創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取得智慧財產、如何透過授權與管理,創造並提升文創的價值,從著作權、商標、專利與營業秘密各個角度,以生動活潑的例子詳為剖析,不僅深入淺出,且文筆流暢,是值得 ...

  6. 2019年4月9日 · 何謂「出口專利權」?. 「烏龍」品種香蕉應如何保護較為適當?. 3月30日在網路新媒體「上下游」這篇有關台灣香蕉外銷的報導:「外銷香蕉靠實力!. 莿桐黃金蕉先天抗寒、管理嚴謹,突破銷日罩門」(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8304/),其中提到 ...

  7. 2019年6月17日 · 四、長約下若未約定存續期間,雙方是否可隨時終止?長約下供應商有持續供貨義務,若供應商減少出貨是否構成違約? 在【一點絕案】,興同公司向台灣巴斯夫公司取得一點絕產品台灣地區經銷權後,於100年8月12日與影響力公司簽訂經銷契約,授權其為台灣地區市場(藥房除外)的唯一通路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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