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外籍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得以居留證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影本代替之。 (二) 被查詢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身分證者,得以健保卡代替之。 (三) 被查詢人最近30日內載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四) 繳款收據影本《符合免收取查詢費用情形外(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申請人每查詢一種類投保紀錄工本費用新台幣250元;若同時查詢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紀錄查詢工本費用新台幣350元,以郵政劃撥方式繳款 (劃撥戶名: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劃撥帳號:19744143)》。 四、申請人為監護人. (一)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外籍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得以居留證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影本代替之。 (二) 被查詢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Q :我戶政機關辦理戶登記的時候,有通報給壽險公會,為什麼一直都沒接到聯絡? A :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將亡故者死亡登記資料通報至本會通報系統後,將由各保險公司自該資料庫下載亡故者資料,比對是否有投保及是否符合給付條件後,主動通知受益人辦理相關理賠事項,並不會另行 ...

  3. 除了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外,還能獲得哪些保險保障? 答:(一)保險法第135條規定第107條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因此,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購買之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 (含旅行平安保險)的保單,在被保險人滿15足歲以前不能含有身故給付,惟殘廢及傷害醫療保障並不會受到影響。 (二)大多數人壽保險公司及產物保險公司已完成相關保險商品之設計或變更並已開始銷售,以繼續提供未滿15歲未成年人殘廢及醫療給付之保險保障,故15歲以下學童仍可投保提供殘廢、傷害醫療保障之傷害保險或旅行平安險;或作較長遠之風險規劃,投保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起生效之傳統型人壽保險或投資型保險商品。 (三)另外,家長們亦可考慮選擇為學童購買生存險、健康險及年金險等商品,以補強其他方面的保險保障。

  4. 各壽險公司海外急難救助資訊. 保戶致電 24 小時海外急難救助電話 (合作廠商)。. 合作廠商記錄保戶資料後與保險公司核對保戶資料確認資格及服務方案。.

  5. 壽險業單一窗口. 壽險業對15歲以下未成年人購買保險商品事宜. 壽險公會對保險法107條新聞稿.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相關問答集. 7. 防制洗錢專區. 113022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轉法務部調查局函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制裁名單更新 ...

  6. 說明: 1. 若被保險人 王 先生 30 歲時投保,其初始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 萬元,則其死亡給付至少應有 130 萬元, 王 先生投保的是 B (乙)型死亡保障(以投保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和,作為身故保險金),則投保金額應達 30 萬元以上,始能符合最低比率要求。 2. 假設 王 先生到 50 歲時,其保單帳戶價值已上升至 290 萬元,又擬再繳交保險費使其保單帳戶價值達 300 萬元,此時因該筆保險費繳入後( 330/300=110 %)將使保單不符合 50 歲所對應的最低比率 115 %,王先生得考慮先申請提高投保金額,如王先生投保的是 B (乙)型死亡保障,則投保金額應先提高至 45 萬元以上,使保單的比率超過 115 %,保險公司才能受理 王 先生繳交該筆保險費。

  7. 一、提供保險問題諮詢服務。 二、提供各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及更正諮詢服務。 三、提供各種保險金申請書表及相關事項諮詢服務。 四、受理並處理保戶申訴案件,或轉交保戶申訴部門處理(部份壽險公司另專設保戶申訴部門)。 五、其他保戶意見處理。 保戶若對保險業務員、保險事務處理有意見或不滿意,或認為各項保險金的給付未能確保其權益時,可向各壽險公司保戶服務中心提出意見申訴。 保戶的意見及申訴案件,可以透過電話、信函、網際網路、傳真或親赴服務中心辦理等方式提出。 如果保戶對壽險公司的服務或申訴處理結果,仍有疑義或不滿意,可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1998金融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