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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局辦理107年度第1次觀光旅館業不定期聯合稽查結果. 一、前言: 為維護觀光旅館品質,本局自102年起,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7條第1項「主管機關對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之經營管理、營業設施,得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之 ...

  2. ( 一)直接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以下事項: 1、 公司( 或民宿)名稱。 2、蒐集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 一、 一般個資外洩案件監督通報程序. ............................................................ 3. ( 一. ) 首次知悉外洩事故之時間、方式及內容之監督通報. ........................ 3. ( 二. ) 後續提送監督通報之時點. .................................................................... 4. 二、 重大矚目個資外洩案件監督通報程序. .................................................... 4. ( 一. ) 重大矚目案件之定義.

  4. www.taichung.taiwanstay.net.tw › download › 220243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 第 4 條

  5.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組成個資行政檢查小組,辦理前項之年度行政檢查,及因應、處理個資外洩案件;其成員得包括具有法律、資訊專業之機關資深人員及外部專家。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評估所管非公務機關之個資外洩風險,將其中具有高風險者優先列入第一項之年度行政檢查對象。 前項所定高風險者,得參考第六點各款情形及發生個資外洩事件之次數等因素綜合考量。 五、安全維護辦法應至少就下列事項予以規定: (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所主管之非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加強管理: 保有消費者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等過程之一般或特種個人資料,且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應加強管理之條件。 前目以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加強管理。

  6. 自行車友善旅宿. 地址:. 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秀水路69號. 電話或手機:. 049-2899999. 傳真:. 049-2899988. 官方網站:. 點選開啟新視窗.

  7. 忘記密碼需填寫本申請單,請填寫當初申請之帳號以及*號之欄位以作資料確認用。. 申請密碼變更之人員填寫本申請單傳真至所屬縣市單位辦理,完成後會將變更後之帳號密碼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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