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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銀機發票使用辦法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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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規定營業人應於電子發票開立後48小時內傳輸至本平台存證提供消費者查詢若於平台查詢不到發票資料或對發票內容有疑義請洽您的購物店家或店家所在地稽徵機關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不提供捐贈發票註記的變更請依原始資訊查詢消費者取得業者所開立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可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消費者取得業者以簡訊或電郵等方式通知電子發票資訊,可透過該資訊內的『個人識別碼』資訊,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如未完整且正確輸入『個人識別碼』或『4位隨機碼』資訊,僅提供查詢業者所開立電子發票之上傳狀態。 首頁. 分眾導覽. 主選單. 登入. 智慧客服. 中. EN. 小. 中. 大.

  2. 最新消息. 2024-05-20. 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自113年5月25日14:10起提供113年3-4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情形。 2024-05-01. 本平台預定本 (113)年5月25日啟用中獎清冊新版解密工具請於本年7月25日前更版2024-05-22. 修正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使用規範第3點第5點規定並自113年7月1日起生效。 2024-05-16. 公告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 (API)流量管制. 2024-04-18. 本平台「驗證環境」預訂113.4.25 12:00至12:10進行服務升級,作業期間請勿使用「驗證環境」,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快速上手. 1 雲端發票小學堂. 2 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專區. 3 信用卡存發票好康專區. 4 相關法規注意事項.

  3. 其他人也問了

  4. 電子發票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電子發票證明聯列印格式一規定列印內容須包含一維條碼與二維條碼 QRCode 資訊相關內容可參考下列文件說明

  5. 說明事項.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規定營業人應於發票開立後48小時內將發票資訊傳輸至本平台方能查詢。. 單月25日起不可再捐贈當月以前的發票。. 例:7/25起,不可捐贈7/1以前的發票。. 首頁. 分眾導覽. 主選單. 登入. 智慧客服.

  6.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中華民國111 年5月. 修訂表: 第壹章、一維條碼規格. 用途: 記載於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兌領獎時輸入使用。 二、規格: 一維條碼應以三九碼 (Code 39) 記載,記載事項應含發票年期別發票字軌號碼及隨機碼總計19碼。 詳細內容如下: 發票年期別 (5) :記錄發票字軌所屬民國年份(3 碼) 及期別之雙數月份(2 碼) ,例如104年3-4 月發票年期別記載為「10404」。 發票字軌號碼 (10) :記錄發票完整10碼號碼。 隨機碼 (4) :記錄發票4碼隨機碼。 三、範例: 圖1: 一維條碼範例本範例條碼資料為: *10404UZ176908720122* 第貳章、二維條碼規格. 一、用途:

  7. 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使用規範. 112 年3 月30 日台財資字第1120000011號令修正發布. 為使開發者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開發軟體產品提供電子發票服務予產品使用者有一致性準據,特訂定本規範本規範所定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之授權使用申請審核及其相關事項,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財資中心)統籌辦理。 三、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一)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 以下簡稱API):指連結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介面以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及查詢電子發票資料之程式,包含用以交換資訊之函式或應用服務等,及其他財資中心認可之應用程式介面。 (二)軟體產品:指開發者使用API所設計、開發之軟體產品。

  8. 發票 的操作方式:調整原「於驗證後需再選擇被歸 戶的載具進行個別載具中獎發票查詢」為「驗證後直 ... 四、 使用環境需求 ..... 2 貳、 使用說明..... 4 一、 電子發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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