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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最關心的事. 工作加保及提繳勞退. 參加國保. 參加農保 (農職保)及提繳農退. 寶貝誕生. 迎向退休. 失業期間. 傷病失能. 遭遇職災.

  2. 2015年4月7日 ·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

  3.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申請成立新投保單位. 【 (就,職)保/勞退】、【就 (職)保/勞退】 (僅限已取得「工商憑證」單位適用) 尚未申請虛擬勞保憑證? 馬上點擊申請. 虛擬勞保憑證申請. 注意事項. 使用本系統需安裝元件,請確認電腦設備下載對應元件 下載BLIePKI軟體 (windows) 或 下載BLIePKI軟體 (Mac) 。 申請成為網路申辦單位,請參考 「申請流程」 及 「下載區/操作手冊下載」 。 諮詢電話,請參考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洽詢分機一覽表」 、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分機一覽表」 。

  4. 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係屬在職保險,在僱傭關係前提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規定,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法第 5 條規定,年滿 15 65 2

  5.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保險制度介紹.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廠、場、公司、行號及交通、公用、新聞、文化、公益、合作等事業單位及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勞工,投保單位應依同條例第11條規定,於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 同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未滿5人之單位者,得準用本條例自願加保。 老年給付規定 收合. 考量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再加以少子女化趨勢,政府為能建立一個完善的勞工保險保障體系,爰參酌各界意見、我國國情及先進國家年金制度實施經驗,規劃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並自98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正式邁向年金化,讓終生辛勞的勞工於退休後能獲得長期的經濟生活保障。 請領條件. 給付標準.

  6.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辦事處地址、電話及傳真一覽表 編號 單位 地址 電話代表號 傳真號碼 1 基隆辦事處 20241 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40 號 02-24267796 02-24278364

  7. 簡介. 組織架構. 首長介紹. 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交通資訊. 5. 聯絡資訊. 各項服務聯絡窗口. 建議您可以先參考本網站中各項服務資訊,網頁下方所提供的承辦單位聯絡資訊,直接聯絡業務承辦窗口,可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機關聯絡方式. 上一頁. 業務職掌. 下一頁. 交通資訊. 最近修改日期:112/04/21. 列印此頁面.

  8.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簡稱 勞保局 )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主辦 勞工保險 與 就業保險 ,並受委託辦理 國民年金 與 農民健康保險 。 沿革 [ 編輯]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開設勞工保險,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 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60年4月16日,「 臺灣省勞工保險局 」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 ,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業務、財務及爭議事項由「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擴大至 金門縣 、 連江縣 及 臺北市 。 1970年,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改名為「 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

  9. ilabor.ntpc.gov.tw › page › unemployment-benefit失業給付 - ntpc.gov.tw

    離職退保當日起前 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就業保險年資)。 具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 1 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 1 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者。

  10. 6 天前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規劃,勞保年金將在本月27日入帳,由於5月起8個年度勞保年金調高,因此,有調高者當天會有2筆金額入帳,一筆為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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