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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 勵:自評及複評 之各項分數合計為總分數,依序頒發獎金: 1. 總分在 90 分以上者為優等, 頒發獎盃乙座、獎金 8,000 元。 2. 總分在 80 分至 89 分者為甲等,頒發獎盃乙座、獎金 6,000 元。 3. 總分在 70 分至 79 分者為乙等, 頒發獎盃乙座、獎金 4,000 4.
等第 單位 獎金 備註 優等 鳳山巿教育會 10,000元 甲等 仁武鄉教育會 6,000元 乙等 美濃鎮教育會 4,000元 旗山鎮教育會 4,000元 佳 大社鄉教育會 2,000元 大樹鄉教育會 2,000元
2.高職、五專聯考成績五五0分以上,獎學金八000元。. 3.高職、五專聯考成績五00分以上,獎學金六000元。. 4.自第二學期起,若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 不及格科目及德育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五分以上,軍訓七. 十五分以上,則繼續領取該 ...
壹.. 本辦法依據台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訂定之。. 貳.. 依本辦法對學生行為所評定之獎懲,得視年齡、時間、地點、動機、手段、影響等因素酌予加重或減輕。. 參.. 學生獎懲之實施:. 肆.. 本辦法未規範之學生行為獎懲,得召開獎懲委員會 ...
姓名 工作內容 連絡方式 陳 雅 芳 主管、教評、福委、考評會等會議記錄 組織編制 1.預算員額分配及編制之執行 2.編制教職員預算員額編制表 遴用敘薪 1.教職員甄審辦法之擬訂 2.教師、職員、兼課教師核發聘書
一、宗旨. 為肯定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努力,獎勵在技檢表現優異之學生,特設本獎學金。 二、經費來源. 輔導教師、補救教學教師及綜職科教師所捐出之「輔導費」、「鐘點費」支應。 三、申請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之學生。 四、申請條件及獎勵標準. 五、申請方式. 每年五月第1週,由導師以班為單位,檢具申請表及證照或成績單影本提出申請。 六、本要點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 中 山 工 商 勵 志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班級: 導師: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備註】 申請時間:每年5 月第1週內提出申請。 申請項目代碼如下: A. 通過丙級術科;B. 通過丙級證照;C. 通過乙級術科;D.取得乙級證照。
獎勵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宗旨:擴大服務會員,鼓勵會員子女進修畢業,增進服務績效。 二、對象:限本會會員子女。 三、獎學金之來源: (一)財團法人高雄巿教育會教育基金會基金之利息。 (二)社會公益人士贊助之捐款或提供指定為本會會員子女之獎學金之. 款項。 四、獎學金之管理: 由本會教育會及本會教育基金會管理之,並由本會理事長(董事長) 擔任任召集人。 五、獎學金之金額: (一)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名貳仟元整。 (二)高中職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名壹仟伍佰元整。 (三)國中:每名壹仟元整。 (四)國小:每名伍佰元整。 (五)當年度獎學金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基金孳息為限。 六、申請資格: (一)入會兩年以上 個人會員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