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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110年1月1日起 強化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健康防疫管控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12月26日審查交通部送出的「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指揮中心要求在航空公司強化外站管制、機上全程防護、持續派飛管理及查核機制下 ...

  2. 友善列印.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日表示,為盡可能降低傳染及突破性感染之風險,爰將疫苗追加劑施打情形納入航空機組員風險分級之考量因素,進行國籍航空機組員返臺後檢疫防疫措施調整,並自今 (111)年3月7日起 (以航班抵臺時間計算)實施 ...

  3. 為確保國籍航空機組員職場健康及維護國內防疫安全,自110年6月12日起調整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返臺檢疫措施:. 一、重點高風險國家航線航班返台機組員,居家檢疫14天 (期滿PCR檢驗)。. 二、長程航班 (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機組員,未接種疫苗或接種1劑疫苗 ...

  4. 調整國籍航空機組員返臺後之檢疫防疫措施如下:. 1.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 (長程航班):. (1)已接種疫苗追加劑且滿14天者採行「以篩代檢」:7天自主健康管理 (D0-PCR檢測;每2日快篩或PCR檢測)。. (2)未接種疫苗追加劑 (含已接種追加劑但未滿14天)者:3天居家檢疫 ...

  5. 1. 長程航班:7天自主健康管理,結束當日檢驗通過即解除。 2. 短程航班:免自主健康管理,應落實防疫新生活。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110-04-15. 更新日期: 110-04-19.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1449.

  6. 首頁. COVID-19 防疫關鍵決策時間軸. 7月1日起,擴大實施「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為第二次追加劑接種對象.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指揮中心指出,本次開放對象係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於6月27日專家會議決議「為降低邊境逐步開放後,新型變異株對於國內防疫之衝擊,且目前國內仍處社區流行階段,建議『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二次追加劑;前述對象經評估自身風險後有意願接種,建議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以上接種」,故提供該等對象第二次追加劑接種,以維護社區安全。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7. 友善列印. share. 經評估疫苗臨床試驗結果、國際間疫苗安全性監測數據、疫苗有效性研究結果及國內外疫情風險,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建議如下:. 6個月至5歲幼兒建議接種兩劑基礎劑,兩劑間隔4至8週以上。. 5至11歲兒童完整接種基礎劑對象,建議於滿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