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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成年禮金 ,又稱 文化幣 [2] ,是 中華民國文化部 為鼓勵青年支持 臺灣 藝文產業,並培養潛在藝文消費人口而發行之 消費 。 [3] 成年禮金的前身為 藝FUN券 ,是文化部為振興受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衝擊的藝文產業,於2020年和2021年兩度發行之 消費 ,可用於折抵「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書店及唱片行」、「電影院」及「藝文展演預購票」等藝文場域活動消費 [4] ;2022年疫情趨緩後,文化部宣佈藝FUN券常態化轉型為成年禮金,於2023年起針對當年度滿18歲的 成年 民眾發放。 發放歷程 [ 編輯] 藝FUN券(2020—2022年) [ 編輯] 第一次發放 [ 編輯] 2020年「藝FUN券」發行時的識別標誌.

    • 发放历程
    • 使用情形
    • 反应

    成年礼金(2023年—)

    2022年9月2日,时任文化部长李永得接受自由时报受访时,表示将参考意大利、法国等国针对18岁青年发放文化消费补助的案例,以此作为艺FUN券常态化的规划方向。11月16日李永得在立法院备询并进行“推动文化礼金规划办理情形”专题报告,预计隔年3月针对当年度满18岁的青年(2005年出生者)、预估共21万人发放每人1200元“文化成年礼”,使用期限为一年,使用方式和艺FUN券类似。2023年1月,文化部公告《文化部推动文化礼金接受外界捐赠款处理要点》,并以纳入公司治理评鉴指标、捐款金额可抵税等政策,鼓励企业响应成年礼金。 配合《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条例》特别预算通过,2023年2月16日文化部长史哲宣布扩大首波成年礼金发放对象,由于疫情导致过去三届的18岁青年失去高中阶段的毕业典礼、毕业旅行及校外交流等活动与文化体验,因此将19至21岁(2001年9月1日至2004年出生者)亦纳入发放,总发放人数预估约100万人。不过,原定于3月29日青年节发放的成年礼金也因此延期至6月6日发放。另考量过往艺FUN券有6成用于书店,且其中8成5集中连锁书店,为支持独立书店营运...

    使用方式

    数位艺FUN券需透过智能手机“艺FUN券”APP进行领取,民众填写个人资料完成注册后,若为中奖者即可获得艺FUN券使用额度。于第一次发放使用结束后,文化部于2021年1月将艺FUN券APP更名为“艺FUN NEXT”,转型为艺文整合平台,提供各项活动、优惠讯息,并保留原为民众方便使用艺FUN券而建置的店家地图等功能。不过随着后续的第二次发放,该APP再次作为数位艺FUN券的载体。 于实体店家使用时,可选择“扫描条码”(民众扫店家QR Code)或“出示付款码”(店家扫民众QR Code)两种方式,随后APP出现店家名称、地址,并供民众以100元为单位选择折抵额度;于线上购票系统使用时则需自行输入抵用额度、身份证字号及手机号码进行使用。而纸本艺FUN券于打印后,会印出三个QR Code付款码供民众使用,不过面额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在使用上较数位艺FUN券的6张100元稍加不便。文化部表示,若民众使用艺FUN券折抵额度超过当次消费金额,原则上不找零。 成年礼金则另行开发“文化币”APP,使用方式和艺FUN券相同,提供符合条件的民众1200点文化币,1点等同1元折抵额度...

    使用场域

    艺FUN券及成年礼金的使用范围以“国内艺文产业”、“实体场域消费”为原则。2023年文化部将成年礼金适用消费点分类如下: 1. “艺文展演及文化体验类”:博物馆、地方文化馆、社区营造场域、文资保存及活化经营场域、音乐展演空间、艺文展演空间、画廊及其他艺文活动场域贩售之票券、周边商品、服务,及街头艺人于开放展演场地之展演、创作。 2. “视听娱乐类”:电影院贩售之票券[注 1]、周边商品;唱片行、乐器行贩售之音乐、光碟片、乐器、乐谱;本国流行音乐、影展及相关艺文体验活动之票劵。 3. “图书类”:书店、出版业于实体贩售之实体图书、杂志、报纸零售或订阅服务等,但不包含便利商店、百货、超市、量贩店,以及以文具、3C、礼品、生活杂货等其他商品为主要销售项目者(偏乡地区除外)。 4. “文创工艺类”:文创园区及聚落、文创展会及市集贩售之商品、服务,及实际从事文创及工艺产品创作、展示及销售者实体贩售之商品、服务。 由于针对成年礼金为鼓励民众至实体场域消费,艺FUN券更有振兴产业的目的,针对线上消费若为实体艺文活动的票券订购,可以进行抵用,但若为网购书籍、影音光碟或线上课程等,则不列入使用场域。

    使用成效

    根据文化部资料,2020年第一次发放之数位艺FUN券领券率接近99%、使用率超过97%,使用金额达11.7亿,使用场域以书店及出版业(61.3%)和电影院(24.0%)居多。2021年第二次发放之艺FUN券领券率约91%、使用率约90%,使用金额约15.5亿。

    正面回响

    艺FUN券政策获得民众广大回响,2020年于开放使用后两天内便已突破3000万元消费额。媒体“Social Lab社群实验室”针对网络论坛、社群媒体进行声量分析,结果发现在2020年四大部会加码券中,艺FUN券因其实用程度和美观的APP界面设计,获得最高讨论声量。

    负面批评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发文表示,2020年艺FUN券的使用成效过度集中在“购买物品”,未精准振兴其他受创严重的表演艺术、展览、视觉艺术等产业,认为政府应调整政策的设计引导。 而对艺FUN券转型为成年礼金,由于仅针对18岁青年发放,而遭中国国民党前立委陈学圣形容为“选举小费”;时任台北市市长柯文哲则表示“国家钱就这么多,天下没白吃午餐”。 《典藏.今艺术》编辑吴牧青指出,艺FUN券虽切割为6张100元额度,但由于600元可在单次消费全部抵用,对艺文消费的激励有限,所造成的乘数效果可能不如文化部预估般乐观。此外,他也批评艺FUN券和成年礼金政策排除数位内容,变相惩罚部分已数位转型的艺文业者,亦违背教育部推广数位学习的政策。

    抽签相关反应

    2020年的数位艺FUN券抽签由于未抽中身份证末码为“1、2、6”的民众,不少网友自嘲“国家级边缘人”,在网络引起极高讨论热度,亦引起商家借机推出促销活动,如金马影展对身份证末码为1、2、6的民众提供购票优惠,宜家家居则发文称身份证字号含有1、2、6的民众可获得“宜FUN券”[注 2]。 2021年由于部会加码券采统一抽签形式,每周二至周五、连续4周天天抽出不同加码券,虽然同样采身份证末2~3码的抽签方式,但由于规则繁复,需符合“登记时有勾选对应加码券”“每人每周限中1种加码券”“每人同种加码券限中1次”的规定,引起部分网友批评、形容政府为“转蛋机”。此外在艺FUN券发放的抽奖机制上,相较2020年纸本艺FUN券登记条件为未获得数位艺FUN券,符合登记条件的民众等同有第二次抽奖机会,但2021年仅能纸本券、数位券二择一登记,导致实际上只有一次抽奖机会,亦使民众出现“对中纸本券末码但登记数位券”或“对中数位券末码但登记纸本券”的怨言。

  2. 成年禮金 ,又稱 文化幣 [2] ,是 中華民國文化部 為鼓勵青年支持 臺灣 藝文產業,並培養潛在藝文消費人口而發行之 消費 。 [3] 成年禮金的前身為 藝FUN券 ,是文化部為振興受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衝擊的藝文產業,於2020年和2021年兩度發行之 消費 ,可用於折抵「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書店及唱片行」、「電影院」及「藝文展演預購票」等藝文場域活動消費 [4] ;2022年疫情趨緩後,文化部宣布藝FUN券常態化轉型為成年禮金,於2023年起針對當年度滿18歲的 成年 民眾發放。 發放歷程 [ 编辑] 藝FUN券(2020—2022年) [ 编辑] 第一次發放 [ 编辑] 2020年「藝FUN券」發行時的識別標誌.

  3. 於2021年10月上旬起,分兩批開始供 中華民國國民 、 外籍配偶 、持中華民國 永久居留證者 、 外交官員證 者受理申請與領取使用 [2] ,使用期限至2022年4月底。 五倍券名稱延續2020年「 三倍券 」,因三倍劵原先規劃採民眾自付1,000元新台幣換取3,000元額度,考慮經濟受影響的程度之後,計劃在2021年追加五倍額度的使用券而得名。 而後政府決定補助自付款,民眾原先需自付的1,000元改由政府吸收,相當於每人享有5,000元新台幣的額度 [3] ,雖然這樣就沒有原先1,000元變五倍的效果,但民眾對此名稱已熟悉,而仍保留五倍券之名稱不變 [4] 。 依人口計算,所需預算為 新台幣 1,150億元以上,與20多億的印製發放費用 [5] 。

  4. 有3種申請方法包括網上登記書面登記和委託人協助登記。 消費券會透過電子錢包( WeChat Pay 、 AlipayHK 或 Tap & Go 、 BoC Pay 、 PayMe 等)或 八達通 分2-3個月發放,必須於發放當月使用完畢且不設延期,消費券可於香港境內任何商戶中使用。 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再次提出推行新一輪消費券計劃,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總額10,000港元的消費券。 第一階段是先在4月7日利用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登記資料,向合資格市民發放5,000港元消費券,合資格市民會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推出時獲分期發放餘額。 [6] 相關建議 [ 編輯] 中國大陸.

  5.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6年6月12日)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請搜尋一下條目的標題(來源搜尋: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 ),以檢查網路上是否存在該主題的更 ...

  6. [1] 歷史 [ 編輯] 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74年5月1日民國 六十三年),是中華民國政府為獎助優良文藝創作及各項文藝活動而設除設置國家文藝獎以外獎助文藝作品翻譯文藝活動文藝人才文藝事業以及國際文藝交流等獎助分12類36獎項得獎者可獲得獎金 新台幣 20萬元及金質獎章自1982年第八屆設立特別貢獻獎得獎人自1989年以後獎金增至新台幣30萬元以至40萬元。 1992年至1996有時會同時舉辦中華民國翻譯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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