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載具條碼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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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 · 相較於傳統的紙本發票,雲端發票的好處在於,民眾不需要再累積一堆紙本發票等待每月的統一發票開獎,只需要將各種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工具)跟手機條碼(共通性載具,像戶長)綁在一起,就能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或各式發票APP將發票集中管理
2019年11月17日 · 1.手機條碼: 如果有申請過自然人憑證,可將手機條碼當作載具,把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等,歸戶到手機條碼帳戶內,如此一來,只要有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請店家刷一下條碼,就能付款、將電子發票存在載具中,還能自動對獎。 另外,也可新增會員卡條碼,消費時出示條碼即可結帳。 「愛心碼」則用於捐贈發票到指定機構或團體。 2.我的發票: 習慣索取紙本電子發票的人,可透過左上角「+」的符號,將鏡頭對著紙本電子發票上的二維條碼,掃描一下自動輸入到APP裡,輸入完畢,可依不同月份查看消費狀況。 若是傳統紙本發票,則可選擇手動輸入,填入發票號碼、消費日期、金額、店家名稱,填完後,別忘了要保留紙本,中獎後才可領獎。
2024年4月30日 · 賦稅署也說, 為避免與中獎獎金擦身而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民眾設定領獎帳戶,中獎雲端發票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 ;該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稱兌獎APP)亦提供24小時線上即時領獎服務。 同時呼籲民眾多索取雲端發票,並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兌獎APP進行各式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及兌領獎,從消費索取發票到中獎發票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為節能減碳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 感覺雲端發票越來越難中獎? 財政部林宥慧科長先前曾透露,與傳統發票開獎方式不同的是,雲端發票專屬獎是從已登入的雲端發票號碼中,抽取對應獎項的組數;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截至112年9月底,國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比率達53.22%,相較於111年47.19%明顯成長許多,因此許多人認為雲端發票專屬獎愈來愈難中。
2020年12月3日 · 雲端發票其實就是「不印出來的」電子發票,講得完整一點,電子發票指的是利用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的統一發票,而其中包含了雲端發票及電子發票證明聯。 如何使用兌獎APP. 首先,先前往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如下圖) 下載後即會進入APP首頁(下方左圖),你可以點選「手機條碼即時通」進入頁面使用載具,或者待3秒過後系統也會自動跳入載具頁面(下方右圖),而頁面上方的手機條碼就是我們平日購物時,店員所詢問「要不要刷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工具。 此外,手機條碼下方還有「發票存摺」、「對獎專區」及「我要領獎」等選擇,各自有查詢雲端發票與對、領獎的服務。 綁定銀行帳戶 中獎獎金直接匯入.
2018年1月25日 · 第一項是顯示手機條碼,如果申請過自然人憑證的就可以使用手機條碼當作載具,有使用電子發票的商家,就可以將電子發票存在載具內,而不用索取紙本電子發票,好處是 自動對獎及匯入指定帳戶 。 第二項的輸入發票功能是非常方便好用的,如果是紙本電子發票要做輸入,只需要 對準發票上的二維碼即可辨識 ,自動取得消費內容與發票號碼,我們只需要按儲存即可完成輸入。 按下儲存之後會顯示新增成功,接下來可選擇繼續輸入或回到我的電子發票總覽,也可以選擇之後都不顯示這個選單。 那要是消費的商家還使用傳統的統一發票呢,可以選擇用 手動輸入 的方式,在輸入完前面兩碼英文字母後會自動跳數字鍵盤讓你輸入後面的號碼。 當手上的發票都輸入完畢,就可以拉出選單到我的發票查看全部的發票列表,左邊會顯示是否中獎,最下方還會統計金額。
2024年1月4日 · 民眾若使用雲端發票,一定要設置載具歸戶,像是信用卡、會員卡、電子票證都是非共通性載具,一般民眾消費時會習慣請店員直接存入這類載具當中,但要特別注意得將這些載具歸戶到共通性載具(如手機條碼)當中。 財政部表示,民眾如果怕沒領到中獎發票,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運用載具歸戶功能填寫所有慣用的載具一併歸戶,就可自動對獎。 陽明交通大學臉書發布尋人啟事,內文寫下:「交大二餐小七中發票的幸運兒,你還沒領取1000萬! 1/5就過期了! 」,同時公開得獎幸運兒的特徵為「瘦高」,於8月23日晚上7、8點,在交大2餐小7熱狗旁的自助結帳機使用一卡通,購買26元的可爾必思。 翻攝陽明交大臉書. 7-8月特別獎號碼為「21981893」,7張未領千萬發票明細如下:
2023年4月28日 · 由 中華民國財政部 發佈於 2021年9月11日 星期六. 為什麼中獎了沒收到獎金? 11種不能兌領的發票. 如果在開獎前,用戶未將他方會員載具歸戶至財政部手機條碼,即便發票中獎了,仍必須持中獎的「紙本發票」作為兌獎憑證,前往指定場所兌領獎金。 另外 ,以下11種發票是「即便中獎也無法領獎的」: 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交易金額合計欄為零,或發票空白並無交易金額記載。 破損不全或塡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 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 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已註明作廢者。 適用零稅率者。 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