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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09年7月29日 · 環保署去2008年底提出敏感地區非游離輻射發射源長期暴露預警值與新設及既有設施預警措施作業原則草案)」,在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之外指輸電線路變電所地下電纜等極低頻),再增加一個長期暴露預警值」,是建議值的十分之一83.3毫高斯。 事後環保署舉行「專家會議」,讓專家針對是否需要訂預警值,若要訂,那空間、距離如何劃定等表達意見。 會中各界專家看法差異很大,一位專家表示,不但沒必要訂預警值,而且即使電磁波高達8300毫高斯也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草案》針對「新設」的非游離輻射發射源,規定如下: 架空的輸電線應距離敏感地區(指住宅、學校、醫院、兒童遊樂場所)不得少於30公尺. 地下電纜,距離敏感地區不得少於1.5公尺。 行動電話基地台不得設於高中職以下學校內。

  3. WHO文件 ( https://www.hpa.gov.tw/Pages/ashx/File.ashx?FilePath=~/File/Attach/901/File_1831.pdf )指出,WHO經回顧科學文獻後的結論是:在電磁場 (Electromagnetic fields,EMF)暴露強度低於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ICNIRP)國際指引所建議之 ...

  4. 電磁波的建議標準. Q1基地臺電磁波的安全標準為何? 政府如何管理? 是否有法規可管? 我國與世界先進國家的比較? 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美國國家標準局ANSI根據有傷害潛力的生物效應所需之最低比吸收率加上安全因子職業暴露標準值縮小為 1/10民眾再縮小 1/5),因此這些安全標準其實是很保守的最低值的 2%。 目前我國有關行動通信基地臺電磁波的管制標準,係參考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ICNIRP)所訂定的標準值,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也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獨立研究組織,其所訂定的標準十分嚴謹。 我國行政院環保署採用 GSM 1800 系統的建議值標準,需低於每平方公分 0.9 毫瓦。

  5. 電磁波的安全標準. 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 無線電磁波 | 交流電磁場 | 身體電壓. 參考: 政府及公共衛生建議 | 電磁波強度與生物效應表 | SAR值. I. 高頻電磁波的環境建議值. 下表整理許多機構的電磁波環境建議值。 該安全限制值基於在低強度電磁波下出現的生物及健康效應。 參考 健康效應表 ,依電磁波強度會產生各種健康效應。 有待修改的無線電磁波參考位準值. 相較之下,現行行動電話基地台的國際參考位準值相當寬鬆,很久沒有修改。 該限制值攸關短期暴露造成的急性效應。 問題是,該限制值不考慮很多科學家後來發現的許多「非熱效應(Non-thermal effects)」,也不顧及長期暴露。

  6. 為防護國人免於遭受人為發射源所產生之電場磁場及電磁場的過量曝露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我國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 全文 )」,該曝露指引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支持之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以下簡稱ICNIRP) 1998年及2010年所訂定之一般民眾曝露環境電磁場參考位準值亦為國際多數國家所遵循。 非職業場所之公眾於環境中曝露各頻段之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參考位準值: 依據上表,對於一般環境所訂定的極低頻(電力設施等60Hz)磁場管制規範為83.3微特士拉,即833毫高斯: 5 ÷ 0.06 kHz = 83.3 μT = 833 mG. 磁通量密度單位換算表. 手機基地臺及無線網路的部份,針對頻率不同有不同的曝露指引。

  7. 有些民眾擔心手機與基地臺電磁波會像微波爐一樣煮熟使用者的腦袋其實微波爐 ( 耗用多量電以達高功率) 使用很高強度 ( intensity) 的電磁波,但通訊電磁波則不然,因能量太低而不可能傷人。 二、複雜的安全議題. ( 一) 健康效應:來自領域整合. 電磁波的健康效應是個複雜的跨領域議題,包括整合流行病學、動物實驗、臨床研究、細胞研究等。 例如,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制定電磁波安全標準的成員,來自「工程/物理、生物學/生物物理、環衛/風險、醫學、心理學」等多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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