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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丁種電子發票申請範例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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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快速導入操作容易,完整發票系統,企業用戶導入電子發票最佳首選。 具備ERP及加值中心雙重資格,可原系統使用,獨立發票系統提供列印(支援手機/mac)及上傳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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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頁面不存在 (Page Unavailable)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資料或搜尋的頁面無法顯示,原因可能有: 1. 您所搜尋的頁面已不存在或已被移除,煩請至網站地圖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2. 您使用的URL為錯誤的連結,煩請至入口網首頁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3. 您所輸入的資料不符合網頁規定。 4. 伺服器現在無法響應此頁面。 Sorry, the page you requested either doesn't exist or isn't available right now! 1. The page you requested no longer exists or has been removed.

  2. 依據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申請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補充說明: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完成電子發票系統自行 檢測後,繕具申請書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

  3.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4.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整 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字軌號

  5.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6. 其他人也問了

  7. 壹、申請方式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如圖1-1)下載並填寫「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含整合服務平台功能啟用停用)申請書」(如圖1-2),向所在地主管 稽徵機關申請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整合服務平台)帳號及密 碼。申請書下載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