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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職缺寫面議薪資亦達4萬以上,但需等試用期過後才會調高,可以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104職涯診所》的法務專家說明:「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已提及,試用期間的薪資亦不得低於面議薪資(指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3. 2020年8月25日 · 由於近日北市勞動局指出,有民眾反映在徵才廣告上常見到「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實際面試時,才發現薪資未達4萬元」、「薪資範圍過大,像是3萬元至7萬元」,甚至在面試時,雇主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有4萬元以上等情況,因此小編在這邊 ...

  4. 2020年8月27日 · 某公司員工在臉書和人力銀行上幫公司刊登「小編」職缺,因薪資都寫「面議」,被勞動機關裁罰2萬元。. 公司提出訴願主張因網站未即時更新,目前小編職缺已達每月4萬元以上,但主管機關期間曾以求職者身分向公司查證,該職缺薪資實際不到4萬元 ...

  5. 107年度11月「就業服務法」通過新法修正,規定經常性工作薪資在新台幣4萬元以下的職位,在徵才廣告必須具體揭露薪資範圍,能再以「面議」概括,如果違反將被處以罰鍰。

  6. 2018年11月9日 · 為杜絕薪資面議,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修正通過 《就業服務法》 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雇主在招募或是雇用員工,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的職缺,雇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的罰鍰。. 《中央社 ...

  7. 2018年4月21日 ·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企業徵才提供薪資未達四萬元的職缺時,須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不能再以「面議」帶過,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另外,也通過不能要求提供星座、血型等資料和設限條件 ...

  8. 2018年4月26日 · 薪資不到4萬禁面議 是低薪解方還是管太多?.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在19日初審通過,經常性薪資不滿4萬元的工作,需公開揭露或告知薪資範圍。. 究竟4萬元以下薪資透明化,是有助改善青年低薪問題,還是政府真的管太多?. 近年來,低薪一直被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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