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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人民團體雖非以營利為目的,但您的時間、心力與財力是否投注在值得信賴的人民團體?. 提醒您在投入前,請評估並仔細確認該團體所辦理業務,是否合法申請或具有法律保障!. 二、依據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各該團體均為民間組織,非政府 ...

  2. 針對外界關心近期縣(市)長因一審判刑停職,內政部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函釋於停職期間不發給半俸的決定,內政部表示,自88年地方制度法施行以來,因案一審判刑由內政部停職的縣(市)長共有2位,這2位經停職的縣(市)長在停職期間都不發給

  3. 112年度第4季內政部主管補助縣市政府、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季報表 合團公告-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單位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第4季 合團公告-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單位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第4季

  4. 11月16日,行政院社會部正式掛牌,原經濟部全國合作事業管理局、內政部民政司管轄的社會福利事業(改為社會部社會福利司)納入社會部,部長谷正綱,政務次長先後為洪蘭友、賀衷寒、吳開先,常務次長黃伯度;下轄秘書廳、總務司、社會運動司、組織訓練

  5. 隱私權保護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 位置圖) 總機:1996 內政服務熱線; (02)7750-5096. 更新日期.

  6. 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提供民眾快速瞭解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的相關資訊與服務。

  7. 內政部社會司,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的下屬部門之一。 業務涵蓋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制度、社會救助、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福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社福事項,主要目標在健全社會經濟保障體系,維護弱勢族 ...

  8. 內政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內政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其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涵括 人口 、 戶政 、 地政 、 地制 、 役政 、 社會治安 ( 警察 )、 移民 (入出國)、 宗教 、 殯葬 、禮俗祭儀、 人民團體 管理、 災害防救 (含 消防 )、 國家公園 管理、國土規劃等,並且是 行政院組織改造 後唯一員額仍破兩萬人的部會(主要落於 警政署 ),故有「天下第一部」之稱 [1] 。 歷史. [ 編輯] 1906年( 光緒 32年), 清朝 巡警部 更名「 民政部 」。 1912年1月3日,依《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成立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內閣, 中華民國大總統 下設立「 內務部 」,首長稱為內務總長,取代清政府的民政部。

  9. 織調整計畫,臺灣省政府社會處業務與內 政部社會司合併,內政部社會司改設為14 科: 內政部社會司北部仍維持7 科,分 別為綜合規劃及婦女福利、身心障礙者福 利、老人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 會團體及農民團體等科。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社政

  10. 2013年2月20日 ·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內政部社會司去年九月彙整全國各縣市列冊輔導的遊民人數,總計有兩千九百五十八人,以台北市六百六十人最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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