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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7日 · 長榮海運去年祭出45個月年終羨煞眾人,今年除了公股銀,航空、餐飲、汽車都有望迎來「報復性年終」,其中和泰車有望上看14個月、兆豐挑戰9個月年終;而最新宣布的台灣虎航宣布平均發10.8個月年終、長榮航空平均發6個月年終創新高。

  2. 2024年1月10日 · 勞雇契約中已明確規定固定金額,例如保障年薪幾個月、保障年終獎金個月等 根據員工表現、業績高低來決定年終獎金,但是否發放並非雇主義務 年終獎金是否發放 是。雇主必須履行發年終獎金的義務 不一定。

  3.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 勞基法有規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有哪些?
    • 年終獎金需不需要代扣所得稅?
    • 年終獎金領多少就要扣二代健保?
    • 年終獎金是否要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第 29 條裡有提到: 也就是說,除非勞資雙方有明文約定「保障年薪 N 個月」、或是「保證年終 N 個月」等等,否則站在勞基法的角度來說,原則上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在同時滿足 (1)公司有盈餘、 (2)全年工作,而且 (3)沒有過失這三個前提之下,才應該要發放。(延伸閱讀:勞動契約一定要簽嗎?注意違法地雷,內附合法勞動契約範本) 其中,「過失」這個部分比較容易有模糊空間,小編建議大家在勞動契約中明確定義各種過失,以及相對應的獎懲,就不怕潛在的勞資爭議啦~ 另外如果您是成立「公司」,那麼公司法第 235-1 條也有規定,公司有盈餘時需要發給員工獎金、紅利、股票等,不過勞基法與公司法中都沒有規定獎金計算的方式或金額上下限,這部分就可以由雇主依照公司營運...

    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 3 種:全公司相同、依照職等/職級發放、依個人績效發放,另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綜合考量每位職員的職等 + 績效來一併計算。 實際上要採用哪種計算方式,通常是由管理階層依照自己公司的企業文化來決定,畢竟年終獎金的目的是慰勞員工整年的付出,以及增加員工未來持續努力的動力。 ‍ ‍ 通常,大部分都會以員工的月薪全薪或底薪作為基礎,再依據計算標準去做加成。部分公司針對年資未滿一年的員工,也會依照到職日按比例計算發給年終,這些在勞基法中都是沒有問題的哦!

    首先,我們要先知道,年終獎金依照所得稅法第 14 條屬於薪資收入,因此絕對是需要扣稅的。 而公司的部分,就需要依法履行扣繳義務,自 2022 年起,如果年終獎金金額超過 86,001 元,那麼公司就要先從中幫員工預扣 5% 的所得稅;但如果沒有超過的話,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那麼在每年五月報稅時,國稅局會直接列入年度所得總額並計算稅金。(延伸閱讀: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看這裡!還有這些薪資所得代扣繳注意事項你一定要知道)

    除了所得稅相關的規定,也別忘了二代健保!!(延伸閱讀: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怎麼算?費率、免扣繳身份、試算工具一次看) 在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如果符合下面其中一個條件,千萬別忘了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否則將會被主管單位處以 1 倍金額的罰鍰哦。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需要再看一次「工資」的定義: 也就是說,只要是「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無論名義是什麼,只要是「經常性給予」就算是工資! 所以針對年終獎金的部分,如果勞資雙方已經有約定「保障年薪 N 個月」、或是「保證年終 N 個月」等等,那麼被勞動主管機關就有高機率認定為工資。或者如果年終獎金是依照績效考核的結果來計算,也有可能會因為有勞務對價性,而被判定為工資,所以在規範獎金辦法時也要特別注意這一塊。 如果年終獎金也算是在工資的一部分,那麼與其相關的投保金額、勞退提撥,或甚至是資遣費......等,在計算時就要記得納入計算,以免發生勞資爭議時不利哦!

    • 哪時候會發年終獎金?一般來說,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通常會跟發薪水一起,今年照理說會跟著 2 月發薪日,但月底發薪或月底發放獎金的公司,不可能在過年期間或過完年才發放,通常會在放假前一天發放完畢 。
    •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
  4. 2024年2月6日 · 不少民營銀行主要以前11個月的獲利來拿捏年終獎金,大型行庫則要等到全年獲利結果,且董事會必須過關,才能發下全部的獎金,農曆年前通常只會先發1.5個月年終,等3董事會通過之後,在補發績效獎金、員工酬勞等其他剩餘獎金。

  5. 固定年終: 勞工與僱主簽訂合約中明載年薪可達 13 或 14 個月,就能領到固定 1-2 個月不等的全薪或底薪年終獎金。 非固定年終 : 依公司有無盈餘搭配員工績效發放,這種發放機制只有領到錢時才會知道到底有多少,這其中當然也有可能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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