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有限額,其計算如下: 海外已納稅額可扣抵限額=(基本稅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稅額計算式之應納稅額-股利及盈餘分開計稅應納稅額)×海外所得總額÷(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海外已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應以前開計算式計算的扣抵 ...

  2. 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4. 1.不一定。首先要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600萬元。(103年度起為670萬元) 2.個人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者,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綜合所得淨額及選擇分開計 ...

  5.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05-24

  6. 1.海外所得係指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2.為利於計算,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包括海外之(一)營利所得(二)執行業務所得(三)薪資所得(四)利息所得(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 ...

  7. (一)海外所得如已依所得來源地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得於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扣抵之限額不得超過因加計該海外所得,而依規定計算增加之基本稅額。(二)個人實際獲配CFC的股利或盈餘,已依所得來源地稅法規定繳納的股利或盈餘所得稅,於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年度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