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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疫險續保爭議 [ 編輯] 2022年4月 臺灣新冠病毒病疫情 期間富邦產險突然宣佈停賣四張防疫保單停止受理續約保單其中已收到富邦產險通知續保的保戶若以 信用卡 自動扣款即被認定續保失敗),引發極大爭議。. [2] 同月25日,富邦產險發表聲明稿道歉 ...

  2. 保險合同 (英語: insurance policy )是商業 保險投保人 與 保險公司 約定 權利 義務 關係的 契約 。 保險合同的存在形式 [ 編輯] 保險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單保險單,二者構成要約和承諾,附加包含一般約定的保險條款共同構成。 有時候保險單會用其簡化方式「保險憑證」替換。 在特殊情形下,比如無標準化條款時,保險合同可以是當事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無法當時出具保險單時,保險合同可以是暫保單。 一般,標準化的保險條款中會規定,保險合同由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批註、附貼批單、其他相關的投保文件、雙方的聲明、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保險合同的特徵 [ 編輯] 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 編輯] 射幸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是否履行義務有賴於偶然事件是否出現的合同。

  3. 2021年7月8日 · 1月29日,臺灣相隔263天再度出現死亡個案。 2月1日因應春節連假各項防疫措施升級。 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禁止飲食,正式實施 [13] 。 2月3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延後到2月22日開學,7月2日為最後上課日及休業式; 大專校院 、 樂齡 及 社大 等機構2月22日以後開學。 2月18日至21日延後開學期間,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國高中、五專前3年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家長1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4. 保險單這種 法定 文件通常包含了定義保險事故發生的條件及保險責任等內容的保險條款,還包括保險期間、一旦條款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應該承擔賠款金額、賠款應該賠給誰(受益人)。 當特定保險事故發生導致保險標的損失時受益人享有向保險人索賠保單規定數額的賠款的權利。 向保險人支付費用的人被稱為「投保人」。 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 費用 被稱為「保險費」,簡稱「保費」。 大量客戶所繳納的保費一部分被用來建立保險基金用來應付預期發生的賠款,另一部分被承保人用做營業費用支出。 如果自始至終保險人所支出的賠款和費用小於保險費收入,那麼差額就成為保險公司的 利潤 [5] 。 保險標的 [ 編輯]

  5. 未知. 醫療保險 (英語: Health insurance )是一種承擔個人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 醫療 費用 的 保險 ,這種保險的形式是把風險分散到更多投保人的身上。 保險機構透過估算整個風險池中 醫療衛生 和 醫療系統 支出的總體風險,可制定出常規的財務架構,例如每月保險費,或是 薪資稅 (英語:payroll tax) ,用於支付約定的醫療福利的費用。 [1] 保險機構可以是 政府部門 、 保險公司 或是 非營利組織 等。 根據 美國醫療保險協會 (英語: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 的定義,醫療保險是"提供因疾病或傷害而支付的一種保險福利。 它的範圍涵蓋包括因意外事故、醫療費用、失能或意外死亡,以及肢體傷殘而造成的損失"(第225頁)。 [2]

  6. 臺灣產物保險 - 網路投保平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臺灣產物保險 - 線上試算保費服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臺灣產物保險LINE官方帳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臺灣產物保險*Be With You*的Facebook粉絲

  7.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下稱疾管署)副署長 羅一鈞 看到此資訊後於同日上午寄 電子郵件 向中國大陸疾控中心查證 [10] ,同時發電子郵件至 世界衛生組織 「國際衛生條例」(IHR)聯繫窗口 [11] ,郵件中特別提及「非典型肺炎」、「病患已進行隔離治療」等字樣,強烈暗示具人傳人之可能性 [12] 。 同日傍晚6點,疾管署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武漢市的疫情,也馬上開始針對自武漢直航入境之班機進行登機檢疫 [10] [13] [14] 。 陸委會 提醒前往中國大陸的民眾做好自我的防疫措施 [15] 。 2020年1月2日,疾管署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農曆春節流感因應整備會議」,就武漢地區肺炎疫情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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