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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0月5日 · 因為假決議即是用來解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跨不過之情形。 所以王律師法律見解是第31條除規約另有規定外之規定應該是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規約另有規定高 {嚴格}於2/3、2/3、3/4規定者,從其規定。 」。 也因此王律師特別於103年10月3日打電話詢問主管機關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課)詢問承辦員實務運行狀況。 主管機關之解釋方式是以文義解釋,也就是說,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方式得以規約任意修改之。 雖然主管機關是這樣解釋,但仍發現其現行條文過於嚴格及除外規定無節制之放鬆等問題,因為畢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目的是「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 所以內政部營建署所提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業已就門檻過低的部分作修法。

  2. 2016年1月22日 · Jan 22 Fri 2016 00:51. 要如何申請調解?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要如何申請調解? (一)提出聲請. 聲請調解-由當事人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以書面或言詞為之;言詞聲請者,應製作筆錄,書面聲請者,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二)受理. 依據「鄉鎮市區調解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調解聲請書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並予辦理。 (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調解委員會接受聲請後,七日內決定調解期日,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並將聲請書狀或言詞聲請筆錄之繕本一併送達於他造。 其他相關: 什麼樣案件需要申請調解呢? 調解的項目及好處. 如何查得車禍肇事者的地址?

  3. 2016年9月13日 · 車禍事故發生後,若被害人有受傷,依法自得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或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等刑事告訴,以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備註1】【備註2】。 但是,當被害人找 律師 ,希望我們律師幫忙提告時,卻往往因為不知道肇事者的地址而苦惱。 因為在交通事故報案三聯單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至多只會記載肇事者的「車牌號碼」及「聯絡電話」,並不會記載肇事者的「地址」。 然而,若要對肇事者提告,除了肇事者的姓名以外,「地址」是絕對必要記載的事項,也因此沒有了肇事者「地址」,將會造成提告的困難度。 所以,被害人此時往往會再跑回去詢問當時做筆錄的交通大隊,希望承辦員警能夠提供肇事者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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