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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 · 以下針對疾管署就「武漢肺炎」感染者與具感染風險者之追蹤管理機制整理如下(請務必參考最下方疾管署編製「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圖表,方能領略各種介入措施專業文字喔! ): (一)「武漢肺炎」感染者: 1.感染者隔離治療:檢驗為2019-nCoV陽性。 強制隔離治療至連續2次檢驗為陰性。 (假別:因執行職務所致-【B】;因個人因素所致-【E】) (二)「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 1.居家隔離(居家隔離14天):「武漢肺炎」病患之接觸者。 須加強防護並監控體溫、限制行動禁止外出,否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假別:因執行職務所致-【C】;因個人因素所致-【F】) 2.居家檢疫(居家檢疫14天):到過感染區(目前為中國大陸湖北省,含武漢地區)。
為確實瞭解勞動部網站對於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之說明,特地於1/30下午及1/31上午/31下午向勞動部二位人員,並於1/31上午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詢問「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意旨,獲得如下的答案: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勞動部答覆:若因於工作中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2020年2月12日 · 接著,防疫單位於1/27整理了一張「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圖表,解釋了「自主健康管理」的措施內容;然而該圖表同時提到「健康關懷」、「健康追蹤」、「自我健康觀察」等幾個頗為相似且勞動部新聞稿未曾提及的名詞,引發更多的疑問。 隨著後續防疫單位因應疫情,不斷調整防疫措施與追蹤管理機制,而讓企業人資對於給假與工資計算感到無所適從。 沈以軒律師表示,各種勞工不能出勤的給假爭議,均應從「可歸責性」分析判斷,即可不受防疫名詞或內涵變動之影響。 沈以軒律師向<<1111產經新聞>>表示,防疫的給假與工資爭議,依照勞工不能出勤的原因,大致可以區分「可歸責雇主」、「可歸責勞工」、「不可歸責勞資雙方」三種。
2020年2月4日 · 近期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武漢肺炎)持續在全球蔓延,為使疫情獲得有效的管控,對於具有感染風險之民眾,衛福部疾管署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之規定公告該疾病之防治措施;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之規定,違反主管機關針對傳染病所定之處置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民眾,應遵照該指示進行隔離或相關之健康管理。 各項措施如下圖所示: 針對主管機關各項防疫措施,事業單位有可能面臨之各種請假情形說明如下。 員工本身已遭感染或有感染之虞. 若事業單位有員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之具感染風險者,而遭居家隔離或採取自主健康管理導致無法到班時,雇主該如何給假給薪呢? 參考下圖之說明。 員工之家人已遭感染或有感染之虞.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俗稱武漢肺炎)影響,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應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發布之「介入措施」而有不同請假類別。本局將不定時更新「因應武漢肺炎勞工追蹤管理及請假薪資處理彙整表」供民眾參
置頂 武漢疫情最新追蹤管理機制更新版
2020年11月24日 ·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減低病人往返醫院次數,全球工業物聯網領導廠商研華公司(股票代號:2395)攜手甫獲醫策會智慧全機構獎殊榮之臺中榮民總醫院、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以WISE-PaaS數據應用平台建構民眾返家照護管理App,提供醫學中心級的不間斷服務,從住院開始串連返家慢性病照護流程,前期先以血糖不穩的病人照護為主,並且獲得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計畫創新服務類之健康福祉應用服務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