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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打工仔返新工必須要作的其中一個重要決定,其實與退休計劃息息相關。. 你可能會認為此說法有點誇張,但事實的確如此。. 若僱主只提供強積金計劃讓僱員選擇基金組合,這樣的選擇會相對簡單。. 但若當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俗稱公積金 ...

  2.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公開譴責前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 [X] 1 。. 積金局發言人呼籲所有強積金中介人在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時嚴守法例和指引。. 積金局提醒強積金中介人,局方可向違反規例或指引的中介人 ...

  3.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公布,暫時撤銷朱佩珊作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的註冊,為期六個月,由2019年1月10日至7月9日 1 。. 積金局發言人提醒所有強積金中介人在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時,須嚴格遵守法例和指引。. 積金局可向違反規 ...

  4. 近日,移民議題再次成為坊間熱話,連帶對於如何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亦受到關注。. 有見不少有關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報道和討論有所偏差,積金局藉此作一些解說,以釐清當中一些誤解。. 強積金制度設立的 ...

  5. 一文看清職業退休計劃. 「公積金」的正式名稱是職業退休計劃。 很多機構為員工提供強積金計劃外,亦有一些機構提供「公積金」予員工選擇。 雖然強積金與「公積金」兩者都是退休保障計劃,但運作上則各有不相同。 僱主須為新入職僱員提供選擇. 簡單而言,如果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獲強積金豁免的「公積金」,而該「公積金」亦接納新的僱員加入成為成員的話,僱主必須在新僱員入職的10天內,向新僱員提供強積金及「公積金」的選擇及比較資料讓新僱員參考及作出選擇。 比較資料包括供款期、歸屬比例、累算權益的可調動性或可轉移性、投資基金的選擇、管理費用的承擔者等。 新僱員可根據這些資料作出適合自己退休計劃的決定,在入職30天內二選其一並將決定通知僱主,否則將被會被當作選擇參加強積金計劃。

  6. The MPF System is the “second pillar” which is designed to help the working population accumulate retirement savings, funded by their own, and their employers’, contributions. The MPFA notes that some of the proposed options involve the transfer of MPF contributions.

  7. 退休時處理強積金. 提早提取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計劃成員年滿65歲( 符合法例訂的特定情況 除外)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提取. 一筆過提取. 保留在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