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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支領一般公務機關待遇人員,其發給數額按下列規定辦理: 1、特任以上人員以月俸及公費(或政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立法 委員比照支給)。

  2. : 02-23975565 E-Mail : shi nyu@dgpa. gov. tw + ¥ K u 108410 h 5 a

  3. 1.5個月俸給之年終工作獎金。 2月1日以後各月份新進到職人員,如同年12月1日仍在 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例如 11月份到職人員按規定標準乘以12分之2發給。 12月份到職人員按規定標準乘以12分之1發給。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協會 -竹林知性之旅 前言 本總處公務人員協會為了精心規劃本 次行程,除了請旅行社提供套裝行程外,也 請協會的會務人員提供豐富的旅遊經驗與建 議,並借鏡蔡簡任秘書富雄在警察大學服務 的經驗及建議,在經過多次商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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