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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3月1日 · 財經快訊. 保監局勞工保險保費或有望下調. 撰文:劉紹蘭. 出版: 2021-03-01 22:03 更新:2021-03-01 22:03.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3月1日)舉行會議,商討強積金管理局及保險業監管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 保監局預期,新財政年度總收入將近4.8億元,按年上升46%,主要受設有上限的保費徵費率帶動,將於今年4月起由0.085%調升至0.1%目標水平,以及影響年費及授權費金額的非定額費用收費率,將於6月起由0.0026%升至0.0031%等。 保監局又指,新財年預算總營運開支約5.4億元,按年提高約17%。 當中部分資金用於恢復公幹行程,主要是到訪內地與國資委、銀保監會等會面。 不過,以目前疫情情況暫時未見恢復海外公幹的可能性。

  2. 2024年5月8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隱形加班|工聯會問研補償準則 勞福局答僱傭雙方可訂合適條件. 撰文:韋景全. 出版: 2024-05-08 12:23 更新:2024-05-08 17:21. 近年各地開始探討「離線權」、即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不回覆工作訊息權利,而線上工作愈趨普遍,有議員關注「隱形加班」補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今日(8日)在書面質詢指,不少僱員在非工作時間被要求利用通訊工具工作出席會議及回覆信息,問當局會否考慮完善勞工法例,以確立線上隱形加班的定義及計算有關補償的準則。

  3. 2022年6月9日 · 《僱傭條例》列明,遣散費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長期服務金則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款額如何計算?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工資)x 2/3 x(可追溯服務年資) 日薪僱員: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x(可追溯服務年資)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有沒有上限?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3 年10 月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最高款額為$390,000。 什麼人要供mpf? 什麼是強積金對沖? 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18至64歲的員工,只要受僱期不少於60日,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4. 2023年6月13日 · 政府今午(13日)宣布就建造業及運輸業推出特別計劃輸入外勞,並公布將優化現有補充勞工計劃並改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主要措施是暫停執行26個職位不得輸入外勞規定兩年,售貨員、侍應生、接待員、收銀員等26個職位將可輸入外勞。 有勞顧會委員稱此前稱未獲政府正式諮詢,會上也有記者問及當局是否繞過勞顧會,孫玉菡回應即使有行業性計劃,也很尊重勞顧會意見,故每半年會向勞顧會匯報,並不存在繞過勞顧會。 輸入外勞,唔係咁易㗎. 6月13日 政府公布輸入勞工特別計劃 . + 14.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料今年第三季推出. 政府今日除宣布就建造業及運輸業推出特別計劃輸入外勞,亦公布會將優化現有的補充勞工計劃,並將計劃改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料於今年第三季推出。 暫停26個職位不得申請輸入外勞規定兩年.

    • 月薪僱員
    • 日薪或件薪僱員
    • 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 支付遣散費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上限為$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所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 2/3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即是說,假設一位僱員受聘5年,而他的月薪為$28,000,由於月薪已超出《僱傭條例》所定明的最後一個月工資上限$22,500,因此只會用$22,500計算,而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是: $22,500 × 2/3 × 5年=$75,000

    以日薪或件薪出糧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 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同樣地,日薪或件薪出糧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上限亦是$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 假設,有日薪出糧僱員在公司工作2年後被解僱,他在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出了薪金最高的18天工資,每天為$1,000,即他的遣散費會是: $1,000 × 18天 × 2年 = $36,000 此外,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文章:【裁員】被解僱怎獲遣散費、長期...

    要追溯服務年資有沒有限制,是要按僱員被終止僱傭合約的時間而定: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4年10月1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 而在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1980年。不過得留意,由於《僱傭條例》訂明,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3年10月1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假設一位非體力勞動的僱員在2013年2月3日入職,他的月薪為$20,000,並在今年2月2日遭解僱,那麼他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即: $20,000 × 2/3 × 7年 =$93,334

    僱員如要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或被停工後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而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資料來源:勞工處) 相關文章:【武漢肺炎】被迫放無薪假可否拒絕? 勞工法例指引只有這一句… 立即下載《香港01》,緊貼公務員職位空缺、勞工處筍工推介,了解CV、面試致勝技巧!下載網址:https://hk01.app.link/bkbJyY5t4O

  5. 2023年9月21日 · 至於台灣則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第6類第3項」,訂明勞工如因工作罹患日射病中暑)、熱痙攣熱衰竭等疾病都可屬於職業病並可向台灣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一直以來社會都有不少聲音促請特區政府把中暑列為法定工傷和職業病但當局只願意於今年5月15日起發布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提醒僱主及僱員採取適當措施避免中暑

  6. 2024年5月9日 · 社會新聞. 外傭跳工勞工處修訂守則 禁職業介紹所利誘外傭合約期內轉僱主. 撰文:倪清江. 出版: 2024-05-09 19:22 更新:2024-05-09 22:36. 8. 勞工處今日9日頒布修訂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針對外籍家庭傭工跳工問題即涉嫌濫用提早終止僱傭合約以轉換僱主,《實務守則規定職業介紹所須向外傭求職者清楚講解與外傭相關的入境規定以及不得向在職外傭提供金錢誘因等誘使其提早終止僱傭合約。 修訂的《實務守則》要求職業介紹所須清楚說明如職業介紹所未能完成所有服務,或外傭在兩年的合約期內提早終止僱傭合約,職業介紹所會否提供退款或另選外傭的安排。 規定職業介紹所須披露是否與任何財務機構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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