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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過一段時間籌備,台電官網正式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準備 「房屋租賃契約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台電各服務據點填表申請,等待約3~5個工作天建檔。 租客可在租約有效期間內,到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透過「簡易版」功能,輸入身分證字號及電話號碼,可進一步查詢: • 用電地址、計費期間. • 去年全年平均電價. • 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 是否申請公共設施電費分攤. 不過,一般租屋族在跟房東簽合約時,都會先談好一度電收多少錢,有了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後,首先可解決資訊不透明的問題。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除了能夠了解個人用電情形,租客也能夠有相關資訊,跟房東爭取合理的收費機制。 」但最終端仍看房東與租客之間的合約內容。 查詢租屋電費有什麼限制? 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

  2. 為促進租屋市場用電資訊透明,台電今(31)日起於官網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經於台電各服務據點申請認證之後,即可隨時隨地上網查詢租屋處當期的每度平均電費,除了能了解個人用電情形,保障自身權益之外,也能掌握租屋市場電費收取的

  3. 洪申翰表示,台電即將設置「租屋族用電查詢專區」,且相關資訊透明化網路頁面的已經在規劃、測試中,而內政部也會針對租賃契約範本及相關法規,配合台電的資訊揭露進度,逐步調整。 希望未來能透過用電資訊的透明化,來減少租屋族與房東之間,因為資訊落差所導致的紛爭跟不信任。 根據目前內政部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明定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6 / 1 ~ 9 / 30)及非夏月(10 / 1 ~ 5 / 31)的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以最高級距1,001度以上來看,夏季電費每度電不能收超過7.69元,非夏季電價則是每度電不能超過6.03元。 租客如有因電費收取而生糾紛,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申請協處,若查證屬實可以處房東3萬至30萬元罰鍰。

  4. 台電為促進租屋市場用電資訊透明,今 (31)日起於台電官網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經於台電各服務據點申請認證之後,即可隨時隨地上網查詢租屋處當期的每度平均電費,除能了解個人用電情形,保障自身權益,也能掌握租屋市場電費收取的合理 ...

  5. 「簡易版」只需輸入身分證字號及電話號碼,即可查詢用戶登記用電地址、當期電費計費期間、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以及是否具公共設施電費分攤等資訊。 「詳細版」則須在臨櫃申請檢附「房東書面同意書」,證明房東授權租客查詢電費資料,除簡易版內容外,還可以去年同期、本期用電度數,以及應繳電費總金額、繳費期限、過去繳費狀況等詳細資訊。 台電指出,租客只需要申請一次,就能在租賃期間掌握電費資訊及自身用電情況,但為了保障房東個資安全,查詢功能僅開放到租客租賃契約結束日起60天內,後續若有續約或是更換租客,再持相關文件臨櫃辦理即可。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 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6. 台電31日起於台電官網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需攜帶「房屋租賃契約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至台電各服務據點填表申請,等待約3至5個工作天建檔完成後,即可隨時隨地上網查詢租屋處當期的每度平均電費。

  7. 內政部表示,租賃雙方對於電費之計收方式應於契約中約明,如有因電費收取而生糾紛,可向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申請協處。 若房東有違反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房客可主張其契約條款無效,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如未經載明於租約中,仍構成契約的內容。 且該不符規定之條款如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圖為台電總部大樓。 資料照片. ★加入 《壹蘋》Line ,和我們做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許潔如/綜合報導】「 租屋電費 」的計算方式一直是房客跟房東爭議的項目,不少房東收1度5-7元,甚至還有人面臨過1度9元的狀況,不過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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