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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近期宣布「安穩僱用計畫2.0延長,現在只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即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或台灣就業通網站),尋求職缺或徵才,期間成功獲取工作或僱用,即可領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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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於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並為防範就業市場萎縮與失衡,勞動部自110年7月12日起開始推動安穩僱用計畫2.0

  3. 2021年7月28日 · 勞動部推出的「安穩雇用計畫2.0提出雇主、勞工雙方的補助,因此無論是雇主想要尋找人力資源,或是失業勞工應徵工作,都可以透過此計畫獲得一定金額的補貼。 於雇主方面,安穩雇用計畫2.0的申請資格包括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過雇主必需依法投保就業保險,且在疫情間無大量解僱勞工或實施減班休息的情況。 至於勞工則以「失業勞工」為主要服務對象,勞工在取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開立的僱用獎助、就業獎勵推介卡時,必須為未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的身分。 雇主安穩雇用計畫2.0申請資格: 投保就業保險,未有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之情形。 民營事業單位。 私立學校。 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4. 2021年7月6日 · 勞動部為因應疫情,規劃線上就業博覽會、「 Youth 職涯就業諮詢平台」等線上服務,更推動了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等各項紓困措施,也包括了安穩僱用計畫,以鼓勵雇主僱用非自願離職等待業勞工,已頗有成效。

  5. 2.連續僱用滿30日以上,未達2或4個月者,按受僱期間月數比例發給。 3.本計畫所定受僱期間之認定,自受僱勞工到職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生效之日起算,1個月以30日計算;其末月受僱時間逾20日而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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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7月12日 · 此次安穩僱用計畫2.0加值版,只要雇主與勞工於110年9月30日(含) 前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雇主有僱用公立就業中心推介領有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僱用期間連續滿30日,薪資約定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 ...

  8.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於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並為防範就業市場萎縮與失衡,勞動力發展署推動安穩僱用計畫,運用僱用獎助與就業獎勵措施,鼓勵雇主僱用失業者,獎勵勞工就業,自110年7月12日起民眾即可透過線上網站或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報名參加計畫並辦理求才求職登記。 為提供即時且便捷的服務,本計畫提供線上申請,包括失業的民眾或是參加就業保險投保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且沒有實施減班休息或發生大量解僱之情形,均可至「台灣就業通」 (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先完成註冊會員,再進入「會員中心」頁面點選「線上申請作業-安穩僱用計畫」即可辦理申請。 失業民眾填寫履歷表完成求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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