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4月29日 · 最高行政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113 年4 月29 日院都人字第1130000194號函訂定. 一、最高行政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供員工免受霸凌侵犯之健康、友善職場環境,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其他依法令或依契約於本院工作之人員。 前項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含調本院辦事人員。 三、本要點所稱職場霸凌,指員工於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同仁間或主管與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或不公平處罰,所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2.之後,先於條件中的「檢索字詞」或「全文檢索語詞」中,輸入想要搜尋的「字詞」。 3.接著,輸入或勾選其他條件範圍。 4.最後,點選「查詢」。
最高行政法院
Created Date 10/1/2019 11:16:23 AM
Created Date 4/9/2020 7:26:27 PM
tpa.judicial.gov.tw
Created Date 5/7/2021 2:40:0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