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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局轄管國道 1 號岡山北向、汐止南向、員林南向、新市南向、樹林南磅、后里北磅及田寮北磅地磅站已設置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並於前述地磅站 設有 錄影執法設備,遇有載重大貨車逃磅時,本局依規定將相關影像及照片移請國道公路警察局逕行舉發。

  2. 中華民國交通部 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曾經在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及國道五號共設立共二十六個收費,通行費徵收原採人工收費方式辦理。計程收費上路後,部分收費仍保留過磅設施,後稱為地磅站

  3. 2022年3月22日 · 高公局說明,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進行過磅作業,以遏止載重大貨車違規超載,避免影響行車安全及破壞路面。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發出新聞稿表示,為提升載重大貨車過磅效率,減少未超載大貨車過站進磅所需停等時間,並遏阻載重大貨車超載及逃磅情形,過去曾在國道1號岡山北向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效果良好。 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是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當載重大貨車行進至第1道門架時,動態地磅及車牌辨識系統同時啟動,以辨識車輛車號及偵測車輛總重,並將未超載車號顯示於第2道門架上方資訊可變標誌(CMS),若駕駛人未於CMS看到自身車號時,須依標誌指示進入地磅站過磅,否則視為逃磅,並透過第3道門架錄影及執法設備,將逃磅車輛資料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

  4. 2018年11月27日 ·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載重大貨車每看見一次地磅站都要過磅,有了ETC系統後,就開始研擬如何能更智慧化服務守法大貨車,因次,這次推出一次過磅過磅計畫,就是要讓未超重車輛,不用每個地磅站都需過磅;但該車輛需要在合理時間內抵達下一個地磅站。 另外,吳木富強調,沒有超重車輛是指連1公斤都沒超重,不是指超重未達10%而沒被開罰車輛;只要有超重1公斤,還是需要再次過磅。 高速公路局說,日前系統建置測試時,1個月約有6萬6000輛載重大貨車過磅,當中有40%是完全沒超重不需再次過磅;預期一次過磅過磅試辦計畫可改善長途載重大貨車重複過磅情形、提升地磅站運作效率,節省載重大貨車時間、油耗、空污排放。 後續將觀察試辦計畫成效,並蒐集資料及檢討分析,若成效良好將可擴大於國道其他路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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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相關機關允應研議有關至民間地磅站過磅費用支付之合理做法,以減輕員警負擔,避免滋生無謂困擾。 監委亦指出,高公局曾於106年10月對高速公路大貨車交通量較高路段及時段之分析,作為各地磅站安排開磅之參考,惟迄今已逾3年餘,未再更新,且實際開磅率亦呈逐年下降之勢,容有未洽;又動態地磅站既可有效解決車輛等待過磅時間及可能造成回堵至主線的情形,惟目前原則規劃每年僅增設3處動態地磅,是否足敷所需,允宜研酌加速動態地磅之設置,以提升過磅效率,並降低逃磅率及超載率。 調查報告等連結. 調查報告連結. 糾正案文連結.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7. 申請設置營業地磅應依左列規定: 一、營業地磅之進出口距交叉路口、公車站、鐵路平交道,不得少於三十 公尺。 二、地磅外緣距道路計畫用地之邊緣,不得少於五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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