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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6月30日 · 以下為港國安法的全文,六章共有66條法律條文,總字數約一萬。 《港區國安法》今日(30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特區政府在深夜11時刊憲,宣布港版國安法於晚上 11 時起在香港實施。

  2. 2020年6月30日 · 港版國安法的四大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其定義和罰則終於隨着港府刊憲而正式曝光。 其中,四大罪行的最高刑罰均是終身監禁。 外界早前有傳,勾結外部勢力罪毋須判囚終身,換言之,草案比外界預測的「辣」。 相關草案條文如下: 分裂國家罪.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3. 2020年6月30日 · 落實《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已於3月23日刊憲生效。. 根據條例,叛國罪、叛亂罪可判處終身監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可判監10年;煽動意圖罪最高囚7年。. 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均罪加一等。. ... 展開. 23條速報.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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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7月1日 · 港區國安法條文終於出台!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30日)閉幕,「港版國安法」草案獲表決通過,港府晚上刊憲後法案正式生效。「港版國安法」條文表明法例將不設追溯期,惟將來執法時,會考慮相關人士過去的言行,作為檢控證據。

  6. 2020年5月22日 · 而這一被外界俗稱為「港版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實則借鑑了世界各國現存相關國安法令,主要用於懲治「叛亂」、「間諜」等行為。 其中,美國、日本、新加坡的案例為最典型代表。

  7. 2020年5月22日 ·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周五(22日)上午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4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同日上午解說草案時,提到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 ...

  8. 2020年6月20日 · 《新華社》的文稿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有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附則;共66條。 《新華社》的文稿表示,這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中央有立法責任 特區有憲制責任. 第一個要點是明確中港兩地政府在立法上的責任。 文章指香港訂立國家安全相關法規是中央政府的根本責任,但特區政府亦有憲制責任守護國家安全,並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文稿特別提到一點,是本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