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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0月14日 · 王律師聲請刑事再議成功! 告訴是告訴權人(被害人、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向偵查機關陳述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的行為。 而檢察官經過偵查程序可能會作出起訴、不起訴、緩起訴的處分。 而「再議」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所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的救濟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出的處分,而向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 (類似上訴的意思)。 這邊要特別提醒的是,依照刑事訴訟法256條第1項規定,應於接受處分書七日內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這種寫法是: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 轉呈;臺灣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 公鑒)。 而再議程序並無如上級審程序於361條第3項及367條後段但書規定:上訴未補提理由者,原審法院或上訴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提上訴理由。

  2. 2014年10月5日 · 草案:第三十一條: 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第二項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二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關於下列各款事項,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一、規約之訂定或變更。 二、公寓大廈之重大修繕或改良。 三、住戶之強制遷離或區分所有權之強制出讓。 四、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 Ⅲ前二項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規約另有規定高於第一項規定者,從其規定。 修法理由:

  3. 2016年2月21日 ·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 點」下去 Line ID: 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離婚後,如何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因 林佳怡律師前篇文章:《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獲得烈烈迴響,許多人詢問究竟該如何聲請變更子女姓氏,所以再續本 ...

  4.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 點」下去 Line ID: 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債務】聲請更生可否隱匿財產? 讀者詢問:請問林律師,因為COVID-19肺炎疫情關係,生意變差,我已繳不出之前答應銀行要分期付款償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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