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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檢舉噪音車. 一、檢舉時間:請於發現噪音車後30日內儘快利用下列管道檢舉。. 二、 檢舉管道:本部提供下列檢舉管道,請妥善利用。. 三、檢舉要項:必須具備下列資料,檢舉方可生效。. 檢舉人真實姓名 (並請您提供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新式外來人口 ...

  2. 噪音管制區域. 依照 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2 規定,可將噪音管制區分為 4 大類,各縣市亦可依照轄境內噪音的狀況劃定、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法§ 7)。 第一類噪音管制區. 環境亟需安寧 的地區,如:風景區、保護區等。 第二類噪音管制區. 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 之地區, 如:文教區、行政區等。 第三類噪音管制區. 以住宅使用為主,但 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區,如:商業區、漁業區等。 第四類噪音管制區. 供 工業或交通使用 為主,且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地區,如:工業區、倉庫區等。 噪音管制時段. 噪音管制的時段分為日間、晚間、夜間三項,不同地區在時段的劃分上也有所不同(噪音管制標準§ 2 第 5 款)。

  3. 噪音管制及噪音車檢舉. 近鄰噪音通常為人或動物所發出之聲響,具備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特性,因此,依法目前近鄰噪音其處理權責並非在環保機關,但一般民眾遇到噪音問題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向環保局陳情,故受理陳情之環保報案中心人員會向民眾說明該類噪音並非屬於環保機關之權責,並告知或協助其向權責機關請求處理。 環境音量. 目前環境噪音監測點其監測方式地點及監測頻率依據「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於所轄各類管制區內選定適當地點,指定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點。 道路交通管制.

  4.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所劃定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之特定管制區,其噪音管制標準值依第四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噪音管制標準值降低五分貝(dB(A) )。

  5. 車主可持環保局寄發之通知檢驗單及行車執照,至各環保局檢查地點辦理檢驗。 如有案件疑慮或檢驗問題(如日期、到檢地點變更等),請逕向原發文環保局聯繫洽詢。

  6. 環保署表示,目前先進國家如德國、丹麥及日本等國家,對低頻噪音管制僅為建議值,而此次環保署所訂定之低頻噪音管制標準為世界首創強制性管制方式。

  7. www-ws.gov.taipei › 001 › Upload噪音管制標準

    噪音管制標準. 中華民國102 年8 月5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20065143號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 ...

  8. 一、檢舉時間:請於發現噪音車後30日內儘快利用下列管道檢舉。 二、檢舉管道:本部提供下列檢舉管道,請妥善利用。 網路檢舉 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moenv.gov.tw)點選我要報案。 電話檢舉 點選電話檢舉進入查看環保局連結

  9. 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為協助業者及民眾改善低頻噪音,已陸續設置諮詢及輔導專線,即日起營業、娛樂場所業者及一般民眾若對擾人的低頻噪音﹙冷卻水塔、抽排風機及冷氣機等設施所產生的噪音﹚有疑問,或需獲得改善技術輔導,可逕撥噪音源所在地縣市 ...

  10. 2018年7月31日 ·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去(106)年12月就淡水區就有一案例,民眾未向市府申訴報案,僅在網路社群抱怨已遭噪音困擾2~3周,所以環保局輾轉得知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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