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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秦儷舫 (1958年11月10日 — ), 臺灣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籍 ,曾 臺北市議員臺北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 。 政治經歷 [ 編輯] 1994年,為了參選第7屆 臺北市議員 ,由 中國國民黨 轉投入 新黨 。 1998年,高票連任臺北市議員,成為全國最高票議員。 2001年,代表新黨競選第五屆臺北市區域 立法委員 ,但並未當選。 2002年,在第9屆臺北市議員選舉前與鄧家基、黃珊珊一同遭新黨開除(因未黨員重登記),遂以 無黨籍 身分參選成功連任。 2003年,重回中國國民黨並參選成功連任第10、11屆臺北市議員。 2009年,參與 2009年臺北市第六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黨內初選,失敗未獲得提名。

  2. 2023年4月27日 · 面對2024大選將屆,秦儷舫有感而發表示,國民黨長期問題就是如同「一灘死水」,她坦言前總統馬英九任內不懂得疏通延攬民代入閣的管道,讓老將能發揮所長,並因此帶入更多新人注入活水,這也讓國民黨因此一直一路往下走,難以從谷底翻身。

  3. 秦儷舫 (1958年11月10日 — ), 臺灣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曾任北市議員臺北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 。 政治經歷. 1994年,為了參選第7屆 臺北市議員 ,由 中國國民黨 轉投入 新黨 。 1998年,高票連任臺北市議員,成為全國最高票議員。 2001年,代表新黨競選第五屆臺北市區域 立法委員 ,但並未當選。 2002年,在第9屆臺北市議員選舉前與鄧家基、黃珊珊一同遭新黨開除(因未黨員重登記),遂以 無黨籍 身分參選成功連任。 2003年,重回中國國民黨並參選成功連任第10、11屆臺北市議員。 2009年,參與 2009年臺北市第六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黨內初選,失敗未獲得提名。

  4. 2019年5月24日 · 秦儷舫貪污案. 緩刑. 李慶安. 法院認為,前議員秦儷舫沒有前科、素行良好,所貪汙的款項也有部分挪作其他實際用途,並考量被告對於政壇並非沒有建樹,僅是貪念,一時失慮才會犯罪,也將犯罪所得歸還,所以用「情堪憫恕」減刑。 而這個被批評判得過輕的判決,出了什麼問題?

  5. 2018年6月13日 ·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228萬餘元,北檢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等起訴,她偵查時已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審理 ...

  6. 秦儷舫回想,該前輩在決定不競選連任後母親過世,前輩根據經驗估計弔唁者者眾,因此在北市一殯租借最大的景行廳,但卻因其已卸任議員,到場弔唁人數寥寥無幾,秦儷舫不捨而當天全程參與,但此情此景讓她深切感受到政壇的「人情冷暖」。

  7. 有關被告秦儷舫106年度訴字第411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新聞稿. 主文 秦儷舫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各褫奪公權2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0萬元。 已繳回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283,373 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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