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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定期契約。關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之定義,已於該法施行細則第6條明定如下: 1、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

  2. 11條2項規定:「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倘雇主違反上開規定,依該法11條3項規定,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 ...

  3. 2021年10月20日 · 依勞工保險條例 6 條 1 項 4 款及第 11 條規定,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及依就業保險法 5 條規定,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 2

  4. 2023年2月23日 · Q:何謂工資:. A:查勞動基準法2條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基此,工資定義重點應在該款前段所敘「勞工因 ...

  5. 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11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未滿30人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10人。

  6. 2024年2月16日 · 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具有勞雇關係,必須負起勞動基準法上的雇主責任。. 要派公司對於派遣勞工,僅在勞務提供的內容上有指揮監督權,兩者間不具有勞動契約關係,例如A人力銀行供應人力至B科技公司廠區,受B指揮監督從事生產製造工作。. 社會各界關心勞動 ...

  7. 2015年6月24日 · 勞動部表示,保全業保全人員屬監視性、間歇性工作者,前於87年7月27日經核定公告為得適用《勞動基準法》84條之1規定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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