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內政部為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於民國109年1月16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將時程獎勵修正為5%,並逐年遞減1個百分點;此外也新增規模獎勵,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基地合併鄰地面積達400平方公尺者,給予2%容積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可獲得0.5%獎勵,獎勵上限為10%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4月19日 · 危老重建危老獎勵 主要包括容積獎勵費用補助稅務減免其中危老的時程獎勵在2022/5/11之前通過就可以有8的容積獎勵如果重建基地規模夠大也能另外得到容積獎勵危老重建的費用補助則可透過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來申請補助

  3. 根據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資訊,主要有四大優點: 1. 建築容積獎勵. 依照危老條例重建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3 倍基準容積或是 1.15 倍之原建築容積獎勵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109 年 5 月 9 日前提出申請還會再給予 10% 基準容積獎勵高容積獎勵是危老條例的一大誘因有興趣者可別錯過了另需注意危老條例允許合併鄰地辦理重建若合併鄰地進行重建時鄰接基地或是土地的容積獎勵計算限制為 1,000 平方公尺內,並非無上限回饋喔! #危老相關容積獎勵參考如下:

  4. (1) 危老重建建築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3 倍基準容積,或 1.15 倍之原建築容積獎勵總容積獎勵上限為 30% ;另外為了鼓勵民眾盡快申請危老重建政府特別推出時程容積獎勵之新制從109年開始的五年至114年4月時程獎勵將以 8 %、 6 %、 4 %、 2 %、 1 %方式逐年遞減(延伸閱讀: 台北市容積獎勵QA幫您危老解惑全盤了解只要10分鐘! 危老重建獎勵項目 (不包含時程獎勵) 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10%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6% ~ 10%

  5. 重建計畫範圍內原建築基地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之容積獎勵額度規定如下第一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第二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八第三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六前項各款容積獎勵額度不得重複申請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申請重建者其容積獎勵額度同前項第一款規定。 第 4-1 條. 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三十年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其容積獎勵額度為基準容積百分之二

  6. 第一條 本辦法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條例第六條用詞,定義如下: 基準容積指都市計畫法令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原建築容積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後之樓地板面積。 第三條 重建計畫範圍內原建築基地之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者,其容積獎勵額度為原建築基地之基準容積百分之十,或依原建築容積建築。 第四條 重建計畫範圍內原建築基地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之容積獎勵額度,規定如下: 一、第一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十。 二、第二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八。 三、第三款:基準容積百分之六。

  7. 2021年4月27日 · 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內容容積獎勵時限獎勵.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老屋危老重建之獎勵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條例實施前三年原有之10%時程獎勵自109年5月9日起將以8%6%、4%、2%、1方式逐年遞減 (搭配規模獎勵合計最高仍有10%),至114年5月9日截止歸零。 另依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老屋重建若配合申請: 耐震設計標章. 綠建築標章. 智慧建築標章. 無障礙住宅標章.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無障礙環境性能評估. 依照各項標章或評估的等級不同,可分別獲得2%至10%不等的容積獎勵,總和上限30%。

  8. 危老條例三大獎勵加速重建1. 容積獎勵: -最高可達建築基地1.3倍之基準容積或1.15倍之原建築容積. -三年內提出申請再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若合併鄰接建築基地或土地重建時鄰接基地或土地之容積獎勵計算限定1000 (容積率:建物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比,越高表示可建築的室內坪數越多) 2. 放寬建蔽率及高度管制: -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訂標準酌予放寬. -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建蔽率:建築面積占基地面積比率,越高表示基地空地越小) 3. 減免稅賦: -本條例施行後五年申請重建者,享有以下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