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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 公式說明. 要計算出您的應納稅額,須套用「 步驟 : 綜合所得稅淨額 」和「 步驟 : 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 」公式,而此說明也帶您一步步去瞭解公式中的每個項目「 步驟 ~ 步驟 」。 1. 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以去年( 1月至12月 )為計算範圍,納稅義務人 本人 、 配偶 及 受扶養親屬 若有以下所得,必須一併申報: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 注意事項: 1. 領政府發放的「 疫情相關津貼補助 」, 免計入所得 。 2.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 薪資收入 」者,應分別就「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或「 必要費用 」 2擇1 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2.

  2. 申辦流程. 若須購買或下載國家標準,下列3種方式可便利取得 : 1. 臨櫃購買 (以紙本印出,或請自行攜帶隨身碟存取電子檔)。 2. 郵購 (郵購紙本或電子檔)。 3. 網路下載 (使用HiNet ADSL帳號、撥接帳號或HiNet 點數卡至「 國家標準 (CNS)網路服務系統 」下載CNS電子檔), 聯絡窗口. 若有疑問可聯絡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料中心國家標準 (CNS)服務櫃臺聯絡電話: (02)23431994。 我要線上申辦.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關閉.

  3. 申辦流程. 1. 於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2. 送出案件申請後,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電子稅務文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應備物品. 1.本人申請者:身分證明文件。 2.營利事業或其他組織申請者: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組織者請檢附中央 (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 (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影本;其他組織者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影本。 3.委託代辦者:委任書、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具結後之影本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系統處理時間預估 1 小時.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我要線上申辦.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4. 因應疫情後的發展情勢,為減輕個人及家庭經濟負擔,並扶助企業、紓緩特定產業缺工情形,政府於民國 (以下同)112年祭出各項疫情後之補助與獎勵措施,並新增113年紓困貸款及協助產業發展等方案,您可透過本文快速得知可申請的方案有哪些! 請注意,以下內容為摘要說明,實際申請條件及金額請以各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一、補助及獎勵方案. (一) 個人及家庭. 以下為政府各部會所推出之112年疫後補助方案(113年仍適用),並新增113年協助勞工安心就業方案(新方案以 作為標示),同性質之補助從優擇⼀發給。 (二) 企業及團體. 以下彙整112年疫後所推動之企業補助措施(113年仍適用),並以 標示113年最新方案內容,各方案若遇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請符合資格之企業儘早提出申請: 二、貸款方案.

  5. 申辦流程. 1. 旅居於移民署設有駐外服務據點之領務轄區者,以線上申請方式申請輸入會員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填寫線上各項申請表。 2. 旅居於駐墨爾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之領務轄區者,以線上預約方式申請。 3. 旅居於移民署未設有駐外服務據點之領務轄區者,以紙本方式至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授權機構臨櫃申請。 應備物品. 一、申請書 (於線上系統登錄)或自行以A4白紙影印或自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下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書」。 二、大陸地區所發尚餘6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或香港、澳門政府核發之非永久性居民旅行證件。

  6.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方式,可透過. 1. 本署網路服務平台「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 」 2. 「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 」 3. 「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 Android ) ( ios )」─「行動櫃檯」 4. 或利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單上的QR-Code,連結至「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 」 (需自付手續費)。 申辦流程. 1. 請選擇身份別,填入「身分證號」、「銷帳編號」及「保費金額」或直接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單上的QR Code,輸入健保費繳款單相關繳款資料。 2. 請選擇繳費方式:可使用3種. (1) 活期帳戶 (限使用本人活期帳戶):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需自付3元手續費。

  7.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申請人(身心障礙者)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二張及印章 (或簽名)。 2.申請人(身心障礙者)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3.前項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或簽名)。 4.申請時須將原身心障礙繳回(舊證繳回),補發遺失者則免附。 參考資料. 申請換發或補發身心障礙者證明 (手冊)委託書. 作業流程說明.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承辦人姓名:張育瑄. 電話: (03)3684368. 電子郵件: 10016777@mail.tycg.gov.tw.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