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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16日 ·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些年來一直有發生乘客沒有妥善上下車公車車門就關閉夾傷乘客甚至是拖行乘客的情況先前立法院有做出決議交通部也配合修法11月18日起會對駕駛做相關處罰為有效提醒公車駕駛注意上下車乘客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若開關車門應先確認乘客安全若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依法記駕駛違規點數3點或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該規定已完成修法程序預計11月18日正式上路實施。 屆時公車駕駛若開關車門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記違規點數3點(半年內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照1個月)、致人重傷則將吊扣駕照3個月至6個月;對業者仍可依未善盡管理責任,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2. 2020年7月21日 · 2020/07/21 16:53.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一名母親20日搭乘新店客運643線公車手扶娃娃車準備下車時不料車門突然關閉夾到她的手讓她直喊痛台北市公共運輸處科長郭献文今日表示目前將會先向新店客運調閱公車內的監視影像確認是否屬實一旦真有夾到乘客的手就會認定成案依照公路法裁罰基準處以業者9千元罰鍰献文指出,根據業者目前說法,公車駕駛當時本來要操作側傾裝置,卻誤觸關閉車門的按鈕,因此才會夾到乘客的手,但這僅是業者單方面的說法,目前每輛公車內都有安裝監視攝影鏡頭,調閱畫面來釐清。 一名母親在臉書社團「我們是新店人!!

  3. 2021年4月21日 ·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公車未注意乘客是否已上下車就急著關車門而夾傷乘客的事件頻傳過往發生這種情況都只能依照公路法對業者開罰9000元至9萬元罰鍰對駕駛則是由公司內部自行決定是否懲處為有效提醒公車駕駛注意上下車乘客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若開關車門應先確認乘客安全若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依法記駕駛違規點數3點或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 交通部表示,鑑於公車車門夾傷乘客事件頻傳,但現行法規對駕駛沒有相關懲處機制,經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後,認為要提升乘客安全,有必要要求公車駕駛注意乘客上下車安全,所以特別預告修正道安規則78條,明定駕駛有責任在上、下客開關車門時,有義務先確認乘客安全無虞。

  4. 2022年11月17日 · 2022/11/17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公車司機未注意乘客是否已上下車就急著關車門而夾傷乘客事件頻傳過往發生這種情況公路法對業者開罰九千元至九萬元駕駛是否懲處則由業者決定經交通部修法明天十八日起若因駕駛不小心而導致乘客被車門夾傷的情況將祭出駕駛記點甚至吊扣駕照的處分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立委要求處理改善上下車乘客屢被夾傷情況,交通部配合修法,去年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八條,明定若開關車門應先確認乘客安全,若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依法對駕駛祭出懲處,該規定已完成修法,十一月十八日上路。 公車駕駛若開關車門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記違規點數三點(半年內達六點以上將吊扣駕照一個月);致人重傷則吊扣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5. 2021年4月22日 · 2021/04/22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公車未注意乘客是否已上下車就急著關車門而夾傷乘客的事件頻傳過往只能依照公路法對業者開罰九千元至九萬元罰鍰駕駛則是公司內部自行決定是否懲處為更有效警惕公車駕駛注意乘客上下車安全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駕駛開關車門應先確認乘客安全若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依法記駕駛違規點數三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交通部表示,近來包含台北客運六五一路線、欣欣客運、台中客運BRT等,都有發生車門夾傷旅客事件,但是現行法規對駕駛沒有相關懲處機制,經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後,認為有必要要求公車駕駛注意乘客上下車安全,特別預告修正道安規則七十八條,明定駕駛有責任在上、下客開關車門時,先確認乘客安全無虞。

  6. 2023年12月15日 · 204路線蔡姓駕駛在民眾上車時過早關閉車門導致夾到乘客當時乘客很多擠在車門附近民眾還在車門口時被突然關閉的車門夾住立即用手阻擋造成乘客驚嚇身體也被車門打到505路線林姓駕駛在興寮里站時對一名長者態度不佳當時卡片沒有感應到駕駛要求再嗶一次時說話很大聲且顯無奈讓乘客感受不佳。 508路線蔡姓駕駛,行經情人湖路口站時公車停靠區有其他公車,過站未停,當時站牌有乘客等車,認為影響搭乘權益,得再等下一班。 不過,也有一名被列優良駕駛,402路線周姓駕駛,安撫、協助醉酒乘客,並協請第3分局員警處理,避免衍生意外發生,態度也很用心,公車處記嘉獎獎勵。

  7. 2020年8月3日 ·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廖姓男子去年10月搭乘公車時因忘刷卡下車後立即重新上車但公車司機因未注意到而將車門關閉導致廖男右半身因而遭公車後車門夾住右肩右下背挫傷提告56歲林姓公車司機過失傷害法院判處林姓司機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檢警調查廖男當時和妻子上車後立即發現坐錯方向在英才路和台灣大道路口後車門下車但廖男因發現忘記刷卡隨即再上車但因車門已經關閉中他將車門撐開並大喊等一下」,刷卡後要下車時身體右側已經遭車門夾住自稱掙脫才下車。 林姓公車司機辯稱,自己從頭到尾到都有注意,是廖男下車後又故意上車,蓄意讓車門夾住,不是他應該注意的,而且公車設計不會傷到人,廖男被夾到的位置也不會造成那些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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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門夾到手